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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存100万变1元内幕曝光

[焦点] 时间:2024-04-29 10:36: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89次
7月1日,女存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被当地法院判定向市民孙女士支付存款100万元及相应利息强制执行,元内此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幕曝7月6日,女存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发布对此案回应称,元内省农信社工作组已进驻枣庄农商银行,幕曝对事件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彻查。女存工作组将以事实为依据,元内逐一调查存取款流程各个环节,幕曝对发现的女存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查实的元内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调查不实的幕曝,依法申诉。女存同时,元内全省农商银行将举一反三,幕曝健全完善制度,规范细化流程,严格堵塞漏洞,切实维护储户合法权益。  百万元存款五年后余额仅剩1元钱  根据法院判决书,2009年7月、9月,山东枣庄的孙女士在山东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两次存入50万元,总计100万存款。2014年,枣庄恒泰农村合作银行改制,其债权债务由枣庄农商行承担。  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持存折到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取钱,却被告知自己只有1元钱存款。孙女士与银行方面起了争执,争吵中银行方面报警,派出所记录材料后并未处理,并告知孙女士去法院处理。随后,孙女士将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该银行支付自己100万元的存款及利息。  枣庄农商行称,孙女士提交的存折存在严重瑕疵,是伪造的;孙女士没有证据证明在该行存入了100万元,因此银行与孙女士之间不存在储蓄合同关系。枣庄农商行还辩称,孙女士对涉案资金来源解释前后矛盾,且从2009年存入到2014年打算支取,长达近6年时间对该资金不予管理,也不符合常理。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案件涉嫌刑事犯罪,将案件移送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区分局进行侦查。2017年1月6日,薛城公安分局对孙女士涉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立案侦查。  然而,2020年4月9日,警方出具的《终止侦查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没有证据证实孙女士实施了变造金融票证的行为。  百万元存款被其他人取走  既然孙女士的存折是真的,那么消失的百万存款难道被银行私吞了吗?答案是否定的,这并非法院判决枣庄农商行败诉的原因。  刑事侦查卷宗显示,孙女士将钱存入银行后不久,就被一个名叫田艳的人取走了。2009年7月,田艳在客户签名处签下了孙女士的名字,分多次取走了30万;2009年9月,田艳又用同样的方式,分多次取走了50万元。另外,2009年7月,孙女士的账户还被人支取了20万,田艳称并非自己所为,她称不知道是谁签字的,有时候柜员会直接替客户签。这意味着,孙女士的百万存款,都在存入后不久便被分批次全部支取了。  法院认定银行未尽保证存款安全义务  判决指出,银行对涉案账户发生的每一笔现金支取均未提交证据证实是由孙女士本人履行了合法的取款手续后所为。田艳确实取走了存款,但并没有证据证明田艳取得了孙女士的授权,也没有证据证明孙女士和田艳之间串通欺骗。枣庄农商行作为金融机构,未尽到保证储户存款安全的义务,导致储户的存款损失,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0年12月24日,法院判决,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孙女士支付存款100万元及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根据判决,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应于2020年12月内支付资金,但银行方面却一直未支付。2021年7月1日,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被法院强制执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程婕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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