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男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了一则行政判决书
里面的作期内容
引起了众多打工人的关注
一员工在工作期间
与领导发生口角
双方互殴
员工被打
头部外伤、肋骨骨折
这算工伤吗?
案情回顾
白某为广东金风公司员工,间领担任负极压片工一职,导互负责把极片推进压片机压,骨折工作时间为晚上18时至次日2时。算不算工伤法苏某是院判白某的上级主管,二人平时并无矛盾。男工
2021年7月28日20时30分左右,作期苏某在一楼车间看到白某用手推车往生产岗位拉极片,间领认为白某领取极片的导互数量超出该公司规定的数量,要求其少拿点极片。骨折
随后,算不算工伤法双方发生口角,院判苏某先动手用拳头打了白某胸口,男工继而双方发生互殴,白某受伤,当日被医院诊断为:
1. 头部外伤及全身多处外伤;
2. 左侧第4肋骨骨折。
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为苏某因工作纠纷殴打白某,致使白某受伤,决定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图片来自网络,与当事人无关↑
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
经行政复议后,被撤销
2021年9月22日,白某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白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此后,当地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白某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伤害,人社局对该事实认定错误,决定撤销案涉《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责令人社局在法定期限内对白某的工伤认定重新作出处理。
公司方不服《行政复议决定书》,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认定确系工伤
驳回公司方起诉
人社局应重新作出处理
本案对于案涉伤害
发生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各方并无争议
核心关键在于员工白某
是否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受伤
经法院一审、二审最终认定
白某受伤符合
“工作时间”“工作场所”
“因履行工作职责
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等多个构成要件情形
依法应当认定工伤
法院最终判决
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人社局应在法定期限内
对白某的工伤认定重新作出处理
(责任编辑: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