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一审被判死缓

[百科] 时间:2024-05-06 05:13: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18次

    中新社北京7月25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浙江州市周江7月25日,省委书记死缓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浙江省委原常委、原常勇审杭州市委原书记周江勇受贿一案,委杭委原对被告人周江勇以受贿罪判处死刑,被判缓期二年执行,浙江州市周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省委书记死缓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周江勇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原常勇审上缴国库。委杭委原

    

    

      经审理查明,被判2001年至2021年,浙江州市周江被告人周江勇利用担任浙江省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省委书记死缓象山县人民政府县长、原常勇审象山县委书记,委杭委原宁波市委常委、被判宁波杭州湾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党工委书记,舟山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市长、舟山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建设、项目承揽、土地获取、案件处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82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周江勇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周江勇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从严惩处。鉴于周江勇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周江勇生于1967年9月,浙江宁波人,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1月,官方通报其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周江勇被指“对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与资本勾连,支持资本无序扩张”“工作中搞形式主义,违规配备警卫人员、公务用车”“违规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执法司法活动”等。

    

      据电视专题片《零容忍》披露,周江勇利用公权力为其弟周健勇经商提供帮助,让其创办的公司拿到宁波地铁移动支付系统统筹权等,堪称“搞家族式腐败”。(完) 【编辑:田博群】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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