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兰志才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百科] 时间:2024-05-01 05:30: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79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广西公职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壮族自治组成志自治区纪委监委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区人副检察长兰志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民检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察院长兰除党

经查,原党员副兰志才丧失理想信念,检察籍和背弃初心使命,被开家风不正、广西公职家教不严,壮族自治组成志执纪违纪、区人执法犯法。民检与他人串供,察院长兰除党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原党员副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检察籍和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兰志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兰志才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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