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严肃追究虚假司法鉴定法律责任

[百科] 时间:2024-04-28 06:05: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54次
  中评社北京8月17日电/8月15日,司法肃追司法部对修订后的部严《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将严肃追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作虚假鉴定的究虚假司法律责任。  新修订的定法征求意见稿对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的律责准入条件做了新规定。《机构登记办法》提高了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肃追准入门槛,将准入资金从2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部严同时新增注销情形,究虚假司包括擅自停业、定法歇业1年以上的律责;有效期限届满未能通过延续审核的;设立鉴定机构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依法终止的;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的司法肃追等情形。  记者注意到,部严新修订的究虚假司征求意见稿新增:严肃追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作虚假鉴定的法律责任。其中规定,定法司法鉴定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律责骗取登记、故意做虚假鉴定的将由省级司法行政机关给予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撤销登记,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鉴定机构若违反规定,将面临停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撤销登记。司法鉴定人执业实行回避、保密、时限和错误鉴定、虚假鉴定责任追究制度。  (来源:工人日报)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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