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和矫治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 海南将建4所专门学校

[时尚] 时间:2024-01-23 13:54: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56次

原标题:教育和矫治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 海南将建4所专门学校

新海南客户端、教育建南海网、和矫南国都市报4月18日消息(记者 黄婷)经海南省政府同意,治严重不专门近日海南省教育厅等十部门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良行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将在海口市、成年三亚市、人海儋州市、学校东方市建设4所专门学校,教育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和矫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治。

4所专门学校主要实施义务教育

据介绍,治严重不专门专门学校是良行实施专门教育,矫治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成年有效场所,其前身是人海“工读学校”。但社会上很多人把工读学校误认为是学校少年犯管教所,所以有些家长明知自己的教育建孩子处于失控状态、濒临犯罪边缘,也不愿意将其送到工读学校接受教育。为了消除社会的误解和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了专门教育和专门学校的法律依据。

根据《实施意见》,海南省的专门学校建设将按照“全岛同城化、全省一盘棋”,分批建设、资源集中、有效辐射的原则,在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东方市集中建设4所专门学校。

这4所专门学校分两批建设,第一批建设的是海口市、东方市专门学校,其中海口市专门学校已利用法制中心校址招生开学,新校址计划于2022年年底交付使用;东方市专门学校已建成并交付使用,计划2022年5月1日后开学。第二批建设的三亚市、儋州市专门学校正在抓紧推进建设,计划于2023年5月交付使用。

海南省4所专门学校均主要实施义务教育,并加强职业技能教育,海口市专门学校将根据需要增设高中阶段教育。

12-18岁“问题”少年可经申请评估进入专门学校

专门学校招生对象为已满12周岁但不满18周岁、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

此类未成年人,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原所在学校无力管教或者管教无效的,可以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后,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决定送入专门学校并协调专门学校收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成年人,按执法关系由办案机关提出意见,经属地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属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矫治教育:(1)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或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的;或拒不接受或者配合公安机关矫治教育措施的;或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2)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3)依法决定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

对于不适宜进入专门学校的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以及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可根据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或原所在学校提出的申请或委托,可选派师资力量到所在学校开展针对性教育,也可将其接入专门学校进行独立分班的体验式学习。

《实施意见》明确,专门学校学生学籍保留在原所在学校。学生在专门学校就读期间的学业表现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不计入原所在学校。学生在专门学校的教育经历将实行记录封存,不纳入个人档案。(黄婷)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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