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存款被工行员工转成理财无法追回,银行:属于个人行为!

[娱乐] 时间:2024-03-06 06:32:1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87次

    近日,存款成理财无“10万元存款被银行员工转成理财”一事引发关注。被工9月28日,行员行属河南省周口项城市居民胡现红向反映,工转丈夫去世后留给她的法追十万元存款被银行员工(事后得知名叫黄超杰)转走买成了理财产品,至今无法追回。人行2022年5月25日,存款成理财无胡现红来到中国工商银行项城支行,被工准备转存到期的行员行属10万元一年定期存款。胡现红说,工转她一进银行营业大厅,法追就有一位银行工作人员热情地迎了上来,人行主动询问她办理什么业务。存款成理财无当得知胡现红要办理定期存款续存后,被工这位工作人员向胡现红推荐说,行员行属银行内部有一个利息高一点的储蓄,问她要不要办。胡现红表示,因为孩子上学要交学费,需要用钱,只存一年的定期。这名工作人员(事后得知名叫黄超杰)说这个就是一年的定期。胡现红只有小学二年级的文化水平,自助柜员机也不太会使用。在这名“热心”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她输入密码,完成了一系列手续。一年后,2023年5月25日,胡现红再次来到了工商银行项城市支行办理续存。但银行工作人员查询后却告知胡现红,她的账户里面没有钱。胡现红到工商银行项城支行询问时,大堂经理邝曼曼承认黄超杰是银行的员工,黄超杰的做法属于个人行为,不属于银行行为。2023年9月8日,她在河南省信访局进行登记。河南省信访局转交周口市信访局处理,周口信访局转项城信访局处理,项城信访局再转工商银行项城支行处理,项城支行则是不予受理。随后,胡现红向项城市人民法院起诉工商银行项城支行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法院发出的民事裁定书显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足以证明与被告存在储蓄存款合同关系,驳回原告胡现红起诉。对此,网友热议纷纷。不少网友为当事人鸣不平:“银行工作人员代表的是银行啊”“存你银行的,又不是存员工个人账户的”“员工行为如果不能代表银行,那为什么他可以代表银行接待储户呢”......(中国小康网综合每日经济新闻、大象新闻、河北青年报)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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