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因受贿罪被提起公诉

[综合] 时间:2024-04-29 23:05:4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42次

  6月28日消息,吉林记董据中国检察网显示,银行原党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委书董事长张宝祥涉嫌受贿一案,事长受贿由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张宝罪被

  中国检察网公告显示,祥因2020年6月22日,提起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公诉董事长张宝祥涉嫌受贿一案,吉林记董由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银行原党

  经该院审查查明:2003年至2019年间,委书被告人张宝祥在担任长春市商业银行行长、事长受贿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张宝罪被吉林银行董事长期间,祥因利用职务上的提起便利,在工程承揽、银行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务,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以受贿罪依法提起公诉。

  此前,中国检察网信息曾披露,张宝祥(正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吉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5月7日,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宝祥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2019年11月1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吉林省纪委监委消息称,吉林银行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宝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宝祥个人简历如下:

  张宝祥,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吉林柳河人,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

  1993年2月,任长春市工商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1998年8月,任长春市工商局宽城分局党委书记、局长;2000年12月,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长;2002年6月,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行长;2006年1月,任长春市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行长;2006年8月,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2006年11月,任长春市南关区委副书记、区长;2008年12月,任长春市宽城区委书记;2013年3月,任吉林省政府外事办公室(省侨务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2014年7月,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2019年11月,免去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原标题: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的张宝祥受贿案由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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