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敬波:“三孩”大背景下,女性劳动者的权益如何保障?

[时尚] 时间:2024-04-29 12:12:0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84次

原标题:陆敬波:“三孩”大背景下,三孩女性劳动者的陆敬权益如何保障?

东方网记者卫宜斐、蔡黄浩1月21日报道:目前,波大背景保障上海市已经实际出台了支持“三孩”的下女性劳配套措施。今天,动者的权上海市政协委员,益何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三孩首席合伙人陆敬波向记者表示,陆敬新增的波大背景保障生育假、育儿假对妇女和婴幼儿提供了一定支持,下女性劳但也需注意到其对女性劳动权益的动者的权反向影响。

不断增加的益何假期,影响女性劳动权益

陆敬波表示,三孩开放“三孩”后,陆敬无论一二三孩,波大背景保障母亲的生育假均由原来的30天延长为60天,每一幼儿三岁以内父母都新增享有每年5天的育儿假且假期工资照发、社保照缴;加之原来的每次生育都有的陪产假10天且假期工资照发、社保照缴,多因素叠加致女性职工(男性职工也有,暂忽略不计)的休假次数、休假时长、休假工资和社保等显著增加。

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江三角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陆敬波

陆敬波同时也向记者展示了他的一项近期调研,结果显示,有大约70%的参与调研的企业认为,三孩政策及配套假期对女职工的就业和发展“影响很大”,只有2.74%的参与调研的企业认为“没有影响”;另外,在“三孩政策及配套假期对企业用工会产生哪些影响”这一问题上,81.51%的参与调研企业选择了“招聘和晋升女职工会更为谨慎”。

陆敬波认为,造成该局面的一大主要原因即“企业用人性价比”。尽管有社保基金通过生育津贴等部分分担了生育假期间的工资,但超过生育津贴部分的工资,陪产假、育儿假期间的全额工资均由企业承担,同时所有这些假期期间的社保均正常缴纳。

除此之外,陆敬波提到,由于假期时长的增加,有生育计划的女性劳动者的连续工作时间、工作效率等都会相应降低,企业在支付该劳动者的工资基础上,需要动用其他劳动力来填补用人空缺,而控本增效是企业的本能。因此,企业招用女性,尤其是育龄女性的意愿下降。

对此,陆敬波建议,有必要适度扩大生育津贴适用范围。陪产假和育儿假均属于生育奖励性质的假期,奖励的对象是生育的职工,而企业却承担了奖励的成本,即假期内工资照发,社保照缴,建议将该两假纳入生育津贴的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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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陆敬波建议,可考虑建立社保费返还或补贴机制。在前述调研显示,在回答“您认为您的企业需要政府出台哪些三孩政策的配套措施?”这一问题时,高达80.14%的参与调研企业选择了“对女职工生育期间社会保险费用进行减免”。而考虑到减免的操作性不强,陆敬波表示,“建议采用返还或补贴的方式,对职工产假、生育假、陪产假、育儿假期间企业为该职工缴纳的社保费,按一定比例补偿给企业,并形成精准而便捷的固定机制。”

对于侵害女性劳动权益的企业处罚加重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女性享有与男性平等的就业权,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过程中对于女性实施任何歧视行为。“几乎所有企业都明确知晓有这样的法律条款,但目前女性劳动者,尤其是育龄女性劳动者的就业仍受到一定影响。”陆敬波对记者说道。

他提到,虽然现在已经不允许企业在招聘女性劳动者时询问其生育状况,但有时招聘者会从口头语言中旁敲侧击,“有的人会问,‘你现在和谁住在一起?老公还是婆婆?’;’孩子在哪所学校念书?‘;通过这种闲聊的方式,来获取女性劳动者的生育情况。”陆敬波举例道。

他建议,对于企业违法歧视女性就业或不依法给予女职工应有假期待遇等侵害女性劳动权益的行为,一方面通过完善相关立法进一步明确和加重其应承担的违法责任;另一方面,通过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切实保障女性应有的劳动权益,助力三孩政策的实施,并防止出现合规者吃亏、违规者得益的不公竞争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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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敬波对记者说道,目前,对于“三孩”政策,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女性生孩子,不止是为了她们自己,或者是她们的家庭,也是为了给社会输入新鲜的血液,和未来的年轻人才。”他表示,对于有生育计划的女性劳动者,她们应当受到支持,而非压力。

(卫宜斐、蔡黄浩)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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