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两岸服贸、货贸协议现阶段没需求

[焦点] 时间:2024-04-29 17:09:2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64次
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詹志宏。陆委(中评社 郑羿菲摄)
  中评社台北6月29日电(记者 郑羿菲)重启两岸服贸、岸服货贸谈判成台湾朝野攻防议题,贸货贸协没需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詹志宏29日在记者会表示,议现10年前双方有需求就开始谈判,阶段但过去这几年,陆委全球经贸结构、岸服大陆经济环境都发生极大变化,贸货贸协没需用10年前的议现时空背景,探讨今天要不要重启服贸谈判,阶段没有意义。陆委服贸、岸服货贸协议现阶段并没有需求。贸货贸协没需  詹志宏强调,议现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阶段部分,我们认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五条之三已经完整涵盖,“行政院”的立场是没有定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必要。  詹志宏说,两岸之间要推动任何议题的谈判,不是由任何一方决定,而是双方磋商后接受议题才能开始进入谈判。10年前的环境,台湾政府希望能与大陆经济比较紧密结合,得到比较多大陆给予的经济协助。大陆当时一再讲“让利”,就是希望跟台湾做更紧密的经济结合,用经济因素来套牢台湾,因此10年前双方有需求就开始谈判。  詹志宏指出,但过去这几年来,全球的经贸结构、大陆的经济环境,包括内需、外销,都发生极大变化,用10年前的时空背景,来探讨要不要重启服贸谈判,这没有意义。这阵子台湾内部有非常多人讨论是否要重启服贸,但大多数业者、学者专家并不认为现在有重启谈判的急迫性及必要性。  媒体问及,台湾民众党“立法院”党团下个会期将提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版本,陆委会会否提出对应版本?  詹志宏认为,政府的态度很清楚,已有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五条之三的完备程序,对比较政治性的议题,“行政院”与“立法院”两院互动,及“立法院”监督都规范得相当完备,甚至有人形容比“修宪”还难。  詹志宏表示,若是一般协议的监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五条很早就订定,两岸已经签了26项协议,“立法院”对监督协议有相当多的经验。因此不论是一般协议,较政治协议,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已经完备,“行政院”的立场是没有订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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