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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拘律师应公开细节还原真相

[综合] 时间:2024-05-02 15:02: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时尚 点击:149次

  4月3日,靖江拘律因“涉嫌扰乱法庭秩序”,公开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全璋在江苏靖江执业时被司法拘留十天,细节4月4日凌晨被送至靖江市拘留所(财新网报道)。还原因此次处罚的真相细节存在争议,加之在司法实务中对保障律师辩护权存在不少担忧,靖江拘律故而引来互联网的公开密集围观。

  庭审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靖江法院发布的细节简讯,对彼时现场的还原描写惜墨如金,“违反法庭秩序,真相情节严重”(依照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靖江拘律说法,应该是公开“扰乱法庭秩序”)。但究竟辩护律师采取了什么样的细节过激行为,最终导致被司法拘留十天的还原严重对待?

  财新网援引被告人女儿的说法,王全璋律师欲将一份材料交给审判长,真相因事先没有留底,“拿出手机拍摄,遭到法官训斥,并将其手机没收”,这可能是导致拘留十天处罚的直接原因。而在庭审开始前,王全璋律师曾提出申请审判长、审判员回避,被当庭驳回。再往前追溯,一个诡异的迹象则是,靖江方面曾劝说被告亲属解聘北京律师,让本地律师介入辩护。

  按照刑诉法第194条和刑诉法解释第249、250条的规定,对于法庭秩序的维护,立法设置了从警告制止、训诫、强行带出法庭到罚款、拘留等不停层级的措施。从实践操作的角度看,罚款乃至拘留的严重手段,应当作为其他前置措施已经实施、却不奏效情况下的补充手段。特别是对于法庭秩序这一核心法益而言,强行带出法庭本身已经起到对大多数扰乱法庭秩序行为的惩戒作用。靖江法院此次直接开出司法拘留十日的处罚,在处罚适当性上值得商榷。

  当然,所有的讨论,必须是建立在对当时法庭情况完全了解、信息彻底公开的前提之下。更何况,靖江法院拘留律师的风波,已经从一开始的普通法律问题,经由网络围观而成为热点公共事件,对当时法庭情况的全程披露已经上升成为公众知情的一部分。话说回来,法庭依法对扰乱法庭秩序的诉讼参与人施以惩戒,即便不成为公共事件,其本身的法律说理程序和充分证据都不可或缺。到目前为止,对法庭情况的秘而不宣,在引发巨大争议之后依然拒不公开庭审录像,靖江法院的做法直接导致公众对司法裁量的公正性产生怀疑。让人很难不去联想,拘留是不是对此前律师申请法官回避的报复?

  律师辩护权的保障,一直是个司法老大难问题,从本质上说,控辩审三方的司法角色,长期存在某种权利不对等、角色错位的现象,尤其是控辩两家对辩方的态度。传统思路中,总是认为辩方依法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就是在与控方作对,就是不尊重法官,似乎只有默不作声的配合才算“肯合作”的律师(这也是各地频频发生劝说当事人更换本地律师的内在原因)。但事实上,不少昔日“铁案”被陆续推翻,律师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最直接恶果,便是当事人权益(而不论案件属于何种性质)得不到应有维护,同时司法正义与真相的求得变得困难重重,并导致本可避免的冤假错案出现。甚至可以说,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在保护法官、检察官的合法权益,尽最大可能避免错案的发生。

  靖江拘律师的风波,满足公众对庭审现场情况的知情,最起码、也最简单的做法便是公布现场录像,以证清白,让公众看到法院作出拘留处罚的事实依据,打消人们对法官随意裁量、甚至报复律师的揣测。即便是经过各方协调,涉事律师未关满十天而获释,对此次风波的个案剖析亦不应停止。尤其是法院方面,依然有必要出示作出拘留裁决的事实与法律依据,法律界有必要借此研判“法庭秩序”诸项条款的实施细则与可能存在的疏漏。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说,“要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而个案中的公平正义首先便是确保程序中的公平正义,包括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律师权益得不到尊重,司法机关对律师群体(特别是较真的那部分律师)的下意识敌视,绝非法治社会的福音。法庭秩序的保障与律师权益的维护,之于司法正义的实现都至关重要,而让“法律的归法律”成为被制度所保障的铁律,有赖包括控辩审在内的各方法律人的共同努力。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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