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拟制定反恐法实施办法 对拒不安检的,应拒绝其进站乘车

[热点] 时间:2024-05-06 08:15: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84次

原标题:北京市拟制定反恐法实施办法 对拒不安检的北京,应拒绝其进站乘车

搭乘地铁拒不安检,市拟施办应拒绝进站乘车;寄快递需进行身份查验;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应按规定实名登记……25日召开的制定站乘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反恐法实法对办法草案明确了本市反恐怖工作基本原则,拒不拒绝构建了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安检同时结合超大城市治理特点,其进健全了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北京安全防范制度,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市拟施办邮政寄递和即时递送、制定站乘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使用等行业领域的反恐法实法对防范措施。

搭乘地铁要进行安检成为“硬性”规定。拒不拒绝草案提出,安检城市轨道交通的其进安全检查单位,应当对进入轨道交通站的北京人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违禁品和管制物品,应当予以扣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如未按规定进行安检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对安检单位处10万元以下罚款。此外,草案还对长途客运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查验乘客身份的要求,对身份不明或者拒绝身份查验的,不得提供服务。

针对民用“无人机”管理这一重点问题,草案固化了“实名制”的要求,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所有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实名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施恐怖活动;不得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施妨害公共安全,扰乱单位秩序、公共场所秩序、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侵犯他人隐私以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不得非法破解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控制信息系统,解除安全限制。

此外,快递物品应过机安检、开封验视。草案提出,邮政、快递企业应当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和登记,按照规定对寄递物品采取过机安检、开封验视等安全防范措施,并登记物品信息。(高枝)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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