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改革启动 减少共管成改革主基调

[焦点] 时间:2024-04-30 00:37:2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30次

财政事权划分改革启动

财政事权划分改革启动   网络图

  近日,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地方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做出总体部署。财政成改

  这是事权国务院第一次比较系统提出从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即政府公共权力纵向配置角度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件,是划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科学、合理、改革共管革主规范划分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启动综合性、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减少基调

  《意见》提出了哪些改革措施?中央为什么要从财政事权入手推进事权划分改革?就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地方

  五大问题倒逼央地财政事权划分改革

  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财政成改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的前提和基础,是事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党的划分十八届三中、四中、改革共管革主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启动制度、适度加强中央事权和支出责任、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的要求。

  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改革历程看,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统收统支到“分灶吃饭”、包干制,再到分税制财政体制的变化,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逐渐明确,特别是1994年实施的分税制改革,初步构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体系框架,为我国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受当时以及实施过程中一些客观条件的制约,改革主要是针对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在沿袭已有做法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一些局部调整。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新的形势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与推进财税改革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相比,越来越不适应。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职能定位不清,一些本可由市场调节或社会提供的事务,财政包揽过多,同时一些本应由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承担不够;二是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合理,一些本应由中央直接负责的事务交给地方承担,一些宜由地方负责的事务,中央承担过多;三是不少中央和地方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交叉重叠,共同承担的事项较多;四是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不尽规范;五是有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缺乏法律依据,法治化、规范化程度不高。

  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财税改革的重要举措,并列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意见》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加强中央、保障地方、减少共管成改革主基调

  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是政府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和保障,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意见》,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要适度加强中央的财政事权。强化中央的财政事权履行责任,中央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中央直接行使。

  二是要保障和督促地方履行财政事权。要将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与当地居民密切相关、由地方提供更方便有效的基本公共服务作为地方的财政事权。

  三是要在现有基础上减少并规范中央与地方共同的财政事权。

  四是要建立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

  五是对中央和地方的财政事权要分别确定由中央和地方承担支出责任。

  六是对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要区分情况划分支出责任。七是要加快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众多领域,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设计,稳步推进。对此,《意见》提出了分领域推进的工作安排:2016年选取国防、外交等领域率先启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2017-2018年争取在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改革,梳理需要上升为法律法规的内容,适时制定修订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研究起草政府间财政关系法,推动形成保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科学合理的法律体系。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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