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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民居,到底谁“钉”了谁?

[百科] 时间:2024-04-30 14:46:1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焦点 点击:58次

  近日,钉平顶山市湛河区柏楼村李桂荣,强拆民居因不同意开发商的到底赔偿标准,拒绝拆迁。钉谁料新年夜里李桂荣家的强拆民居房子却被百余人强行拆除了,而家里所有的到底物品也全被埋在废墟中,导致72岁的钉老太太在寒冬里无处安身。(1月5日新华网)

  旧房重建,强拆民居原本是到底好事,户主不用出力便能住上新房,钉开发商也能从中获利。强拆民居可为何这样两全其美的到底事情却令7旬老人露宿凛冽寒风之中?即便户主拒绝拆迁“钉”住了开发进程,开发商也不应采取强拆之法“钉”上户主。钉

  空穴来风,强拆民居户主拒绝拆迁必有其缘由。到底开发商要业主用340平米的房子换220平米的房子和微薄补偿金,中间差额巨大,叫户主如何接受?即便户主原本340平米的房屋再简陋,220平米的房屋有多新,在当前房价持高,房屋装修费也得势上涨的情况下。要户主用340平米的“现房”,换220平米的“清水房”和不足补隙的补偿金,怎么算,都是户主亏本,开发商盈利的买卖。笔者不知,开发商打着帮助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幌子来“开发”居民区,开发商的经济盈“利”与居民的实际获“利”中究竟是哪个“利”字当头?

  近年来,在各地各种房屋拆迁过程中产生的“钉子户”们,为了维护自身的权益以缚鸡之力敲打开发商的钢铁之强,“钉子”问题大多都是在强拆风云中落幕。诚然,必须看到,这些“钉子户”中确实有一部分是坐地起价,欲“乘机打劫”获得更多利益。可如果李桂荣一样,因对不公平的赔偿标准不同意,坚决维护自身权益的,也是客观存在。若要说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户主“钉”住了开发进程,倒不若说不公平的赔偿标准“钉死”了开发初衷,“钉”除了户主的权益。

  开发商强拆理由再正当,也应向户主道歉赔偿。夜间强行拆除户主房屋,令七旬老人露宿寒风,在残垣败壁中捡拾家什。开发商此举好比做买卖强买强卖,违背了自愿原则。开发商自称其行为得到当地村委的认可,笔者认为,开发商是欲以此搪塞公众,转移群众矛头。村委认可的是开发商合理正当的拆迁还是任意妄为的拆迁,不用多想也知答案。愚以为,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强拆民居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开发商理应为此向户主道歉,并赔偿户主的财产损失。

  杜绝强拆悲剧发生,政府有关部门负有不可推卸之责。不仅这一起强拆是有拆迁补偿问题而起,放眼近年的拆迁问题,无一不是与拆迁补偿密切相关。毋庸置疑,补偿的公平与否,是决定拆迁顺利与否的重要因素。而当下,具有权威性的拆迁补偿标准上不健全,使得开发商有漏洞可钻,户主权益却无法规可循。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应及时行动,补上拆迁赔偿标准的漏洞,加强对开发商的监管,确保开发令开发商和户主们“双赢”的初衷能真正达成。(作者何奉芹)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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