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印发文件 标志我国建立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

[综合] 时间:2024-04-29 07:15:3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8次

    央视网消息: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两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门印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种业振兴行动有关部署要求,发挥质量认证对提升种子质量水平、发文增强企业竞争力的标建立作用,加快推动农作物种业高质量发展,志国制度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物种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认证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国家统一推行的两部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正式建立。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门印确定了农作物种子认证“统一管理、共同规范、发文政府引导、标建立市场运作”的志国制度工作原则,明确了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在相关工作中的农作职责分工。二是物种明确了农作物种子认证机构的资质条件、审批程序和行为规范要求。三是制定了农作物种子认证推广应用的有关措施,鼓励种子企业获得认证。四是规定了市场监管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作物种子认证工作的监督管理措施。  种子是发展现代农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种子认证是以高质量种子为目标、强调过程管理的标准化质量保证体系,是实现由“好品种”到“好种子”的有效途径,是体现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也是国际通行的种子质量管理模式,被誉为好种子的“信用证”、种子企业的“体检证”、国际贸易的“通行证”。实施农作物种子认证,不仅有利于提升种子质量和种子企业质量管理水平,而且可以提升我国种业的国际竞争力,对推动我国种子“走出去”意义重大。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和农业农村部还将制订发布农作物种子认证目录、认证实施规则、技术规范等配套文件,并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开展农作物种子认证制度宣传和政策解读,推动行业管理、市场流通等领域采信认证结果,共同推进认证工作全面实施。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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