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下达首张生态环境不予处罚决定书

[探索] 时间:2024-05-03 13:43:5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58次

原标题:琼海市下达首张生态环境不予处罚决定书

新海南客户端、琼海南海网、市下南国都市报10月4日消息(记者 苏桂除)近日,达首定书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琼海一企业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张生这是态环新《行政处罚法》出台施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予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生效后,琼海市下达的罚决首张生态环境不予处罚决定书。

8月27日,琼海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对琼海港隆港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市下发现正在生产中的达首定书该企业产生的废油桶、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张生

该公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态环相关法律规定。依据该法应责令该企业改正违法行为,予处并对其处以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决罚款。

8月30日,琼海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整改。鉴于该企业违法行为轻微,且自检查发现之日起三日内完成了整改,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规定,9月28日,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向该企业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新《行政处罚法》出台施行、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的《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生效后,琼海市下达的首张生态环境不予处罚决定书。

琼海市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大队要求该企业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各项营业活动,做到自觉守法,避免违法行为再次发生。该公司负责人表示接受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决定以及教育,并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守法。

下一步,该大队将继续按照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执法精神要求,加大“温情执法”力度,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模式,把握执法尺度,坚持分类指导,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苏桂除)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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