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72号通告

[综合] 时间:2024-04-29 07:23:3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54次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第172号通告

  11月4日,伊春炎疫辽宁省大连市新增1例本土确诊病例,对新毒感导小第号男,型冠52岁,状病作领组居住地为庄河市城关街道海洋村沙岗屯,染肺庄河市首站定点冷库员工,情工已完成全程两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挥部近14天无庄河以外旅居史。通告10月22日、伊春炎疫29日在首站定点冷库接受例行核酸检测,对新毒感导小第号结果均为阴性。型冠11月4日,状病作领组主动到庄河市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染肺初筛结果阳性,情工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挥部经省专家组会诊为确诊病例(普通型)。为慎终如始抓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对10月21日以来全市范围内具有辽宁省大连市旅居史、接触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

  (一)从大连市进入我市人员;

  (二)到过或途经大连市的伊春籍人员;

  (三)与大连市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

  各县(市)区指挥部通过交通入口排查、“两站一场”排查、“大数据+网格化”排查、群众有奖举报等多种渠道开展排查工作。

  二、对排查出的来自大连市抵返人员,严格按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涉疫地区抵返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对隐瞒旅居史情况造成疫情输入的人员,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大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大连市,如必须前往,要提前向所在社区(村屯、林场所)、单位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从大连市返回后,要按照属地相关防控措施执行。

  五、广大市民要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习惯;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用餐时,要选择安全放心原料,生熟食材分开存放,不吃生冷食物。居民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广大市民要适时关注大连市官方网站公开发布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轨迹信息,个人10月21日以来有过大连市旅居史、接触史的,要主动向属地指挥部和疾控中心报告。

  各县(市)、区指挥部联系方式:

  伊美区:0458—3607728

  友好区:0458—3298188

  乌翠区:0458—3688345

  金林区:0458—3738444

  铁力市:0458—2285523

  汤旺县:0458—3537215

  嘉荫县:0458—2622509

  丰林县:0458—3583787

  南岔县:0458—3477380

  大箐山县:0458—3436105

  伊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1月6日

(责任编辑:知识)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