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检察机关依法对宋希斌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提起公诉

[综合] 时间:2024-05-02 17:17:44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61次

央视网消息: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辽宁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检察机关副主任,依法黑龙江省总工会原主席宋希斌涉嫌受贿、对宋挪用公款一案,希斌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涉嫌受贿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挪用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款近日,案提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辽宁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希斌享有的检察机关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依法听取了辩护人的对宋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宋希斌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希斌行署专员、涉嫌受贿诉林管局局长,大兴安岭地委书记,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哈尔滨市委副书记、市长,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黑龙江省总工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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