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 买的公寓被文昌酒店用作客房经营 警方建议走司法途径

[百科] 时间:2024-04-29 19:28: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93次

原标题:天天315 | 买的天天途径公寓被文昌酒店用作客房经营 警方建议走司法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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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公寓南国都市报3月16日消息(记者 李波 文/图)日前,被文新海南客户端、昌酒南海网、店用南国都市报接到群众赖先生反映称,作客其于2020年5月通过转售购得位于文昌大道亿嘉国际酒店内一间公寓,房经方建并获得房产证。营警议走然而,司法在迟迟未等到住房开发商交房的天天途径情况下,他发现自己的公寓房子已被该酒店用作客房对外登记入住。文昌城南派出所民警表示此事未达到受案条件,被文建议赖先生与开发商自行调解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昌酒

赖先生所购住宅曾被作为酒店客房对外实施经营。店用记者李波摄

反映:买的作客房子被占作酒店客房

通过赖先生提供的购房合同,记者注意到,其曾花费30余万元购得挂牌“亿嘉国际酒店”楼内的一间面积为50余平的公寓,并与开发商文昌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约定于2020年8月30日交房。目前,距合同中载明交房日期已过去一年多,赖先生非但没能拿到自己所购房屋的房门钥匙,且多次联系开发商未获回应。

至2021年11月,赖先生通过朋友在上述酒店前台登记入住所购1207号房,竟取得了可以打开该房门的房卡,支付住宿费用后,还得到了该酒店开具的发票。

去年11月,赖先生朋友曾通过支付房费入住1207号房,并获得酒店开具的发票。记者李波摄

因一直未能和相关开发商取得有效联系,现身居外地的赖先生选择向媒体求助。

3月16日,记者与赖先生家人来到文昌亿嘉国际酒店,看到1207号房位于众多该酒店对外经营的客房之间,门锁及周边配置与各客房相仿。因无法进入,记者通过当事人朋友提供的视频注意到,其去年办理入住时,该房间内陈设均按照宾馆客房样式摆放,是常见的双人标间。

随后,记者与赖先生家人在该酒店楼11层找到文昌福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某负责人,将事发经过向其表述。这名负责人否认占用赖先生所购房屋对外经营,并表示需先向酒店管理方了解情况,让来人下周一再来。赖先生家人得此答复后遂当场报警。

警方:此事属于民事纠纷

文昌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出警时,上述开发商负责人已离开现场,同一办公区内,警方让在场的酒店管理方工作人员提供与开发商公司签订的房屋出让协议,并要求有关开发商负责人到场。

酒店管理方文昌鼎泰嘉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始终无法找到与开发商签订的出让协议,且矢口否认之前“酒店管理方与开发商同属一家”的说法。

民警面前,另一名开发商负责人杨先生则现场与赖先生进行微信语音通话。赖先生明确开发商非但未按约定日期交房,还在双方未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将自己的房子租给酒店盈利,造成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他提出开发商需向其支付23600元才接受和解。杨先生未否认这些说法,也未答应和解前提,双方便中止通话。

针对此事,出警民警表示,因赖先生与开发商之前有过沟通,故该事发属于民事纠纷,无法达到受案标准,建议双方自行调解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在场的相关开发商负责人表示,下周会约赖先生家人就此事进行协商处理。

律师说法:当事人可通过诉讼维权

赖先生通过转售购得位于文昌大道亿嘉国际酒店的一间公寓,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该处公寓的房开商拒绝交房给赖先生,还于赖先生取得房产证之后将该处公寓对外经营谋取利益的问题,海南维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安权对此表示,此事如果属实,根据《民法典》第39条之规定,赖先生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依法享有该处公寓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该房开商拒绝交房,并对外经营的行为,属于《民法典》第459条及第460条规定的无权占有的情形,其所得经营收入依法也属于不当得利。赖先生作为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选择与房开商进行和解、调解等方式主张权利,也可选择仲裁、诉讼等途径进行救济。因赖先生与开发商之前存在买卖关系,该事件属民事纠纷范畴,警方不受案为合法。(李波)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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