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省份先行试点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

[百科] 时间:2024-04-29 21:01:2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31次

  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日前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省份试点通知》,决定在北京、先行天津、门诊河北、费用上海、跨省江苏、直接浙江、结算安徽、省份试点重庆、先行四川、门诊贵州、费用云南、跨省西藏12个省(区、直接市)进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结算2020年底前,省份试点总结先行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依托国家医保局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国家异地就医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探索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制度体系、运行机制和实现路径。

  通知要求,分类指导12个试点省(区、市)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管理系统,进一步扩大试点统筹地区、试点医药机构和直接结算范围。坚持先省内后跨省、先普通门诊后门诊慢特病,结合各地信息平台建设实际情况和全国统一信息平台建设要求,优先联通就医地集中、参与意愿高的地区,成熟一个、纳入一个,稳步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

  同时,其他有条件、有意愿的省份,可在10月10日前向国家医保局报送试点申请,11月底前完成系统改造,12月底前经国家医保局验收后试运行。(记者 吴佳佳)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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