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望出台 财政预算要保障民生领域投入

[探索] 时间:2024-04-28 04:01:5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81次

6月9日,陕西省预算审算保生领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陕西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草案修改二稿)》。查监值得一提的督条是,草案修改二稿增加了审查“民生领域”的望出规定。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审查结果的台财报告指出,有的政预障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县人大提出,域投各级政府要强化公共财政理念,陕西省预算审算保生领在预算安排时,查监要保障对民生领域的督条投入。“在草案修改二稿第十六条增加了审查‘民生领域投入’的望出规定。”

  有的台财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门提出,应当充分发挥预算监督联网平台的政预障民作用,加强对预算执行过程的域投动态监督。为此,陕西省预算审算保生领草案修改二稿新增了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要通过联网监督,实现对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部门预算执行、转移支付下达、重点项目预算执行及绩效情况、政府债务等方面的实时监督。

  同时,在审查批准决算方面也作出明确要求,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在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审查和批准本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同时听取和审议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监督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将下列内容向社会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批准预算、预算调整方案、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结果、资金使用绩效及绩效评价结果,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事项;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   (记者 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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