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通证实要比照两岸条例 赴港澳要审查

[知识] 时间:2024-04-29 13:16: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52次
陈明通受访,陈明谈韩国瑜见中联办主任的通证问题。(中评社 倪鸿祥摄)
  中评社台北3月27日电(记者倪鸿祥)中国国民党籍高雄市长韩国瑜赴港澳访问时和中联办主任会面,实比审查陆委会主委陈明通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受访时表示,照两因为情势变迁,岸条因此觉得应该比照两岸关系条例,例赴应有像两岸条例审查机制的港澳建立,目前在研拟这样的陈明法规,但不建议用“韩国瑜条款”这个名词。通证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上午开会审查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修正草案有关违法陆资来台是实比审查否由现行新台币12万至60万元的罚款增加到5万至2500万元罚款。陈明通出席报告并备质询时接受媒体访问时作出回应。照两  陈明通表示,岸条“习五条”推动一国两制、例赴台湾方案及相关部门都重申这个工作,港澳这个情势和过去有很大的陈明不同,因为情势变迁,在香港过去是高度自治,现在香港民意反应各方面调查大量被限缩,一国的精神更贯彻下去,所以情势有变迁,应该比照两岸条例,政务人员、“直辖市长”、涉密人员赴大陆、赴港澳,应有像两岸条例审查机制的建立,目前在研拟这样的法规,但不建议用“韩国瑜条款”这名词。  外传陆委会要对韩国瑜开罚新台币50万元?陈明通说,没这么快,还是要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所以要韩国瑜先来说明一下,因为有些事实还是要依法、依程序认定,法条规定如果违法最高罚50万。  陆委会是否已认定韩国瑜涉及极敏感的政治行为?陈明通说,要请韩国瑜说明看有没有合作行为,当然不能未审先判,这是误会。  外界质疑陆委会像锦衣卫,陈明通叹气否认,他说,这说法不评论,这里不是皇朝帝国,是“中华民国”陆委会,没有这样的职务设计。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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