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类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湖北发布“免罚清单”依法容错

[百科] 时间:2024-04-27 06:02:3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127次

原标题:15类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 湖北发布“免罚清单”依法容错

(记者胡弦、免罚清单通讯员吉海英)应当报批环评报告表的类生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就擅自开工,态环如采取主动关停等措施或在两个月内主动申请到环评批复,境轻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微违,将不予处罚。法不罚湖法容4月20日,予处《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发布,北发布依其中明确,免罚清单将对15类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类生

《清单》列举了10项“违法行为轻微不予处罚”事项和4项“初次违法后果轻微不予处罚”事项,态环还增设1个“其他违法轻微不予处罚事项”。境轻《清单》中,微违涉及建设项目的法不罚湖法容有5项,水污染防治有1项,予处大气污染防治有3项,固体废物污染有2项,此外还有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项目。

如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轻微超标,根据此前规定,应由生态环境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根据《清单》规定,如该污水处理厂是初次违法,且满足超标污染物为单个因子且超标倍数在10%以内、不含一类污染物、24小时内整改并达标等条件,可不予处罚。

“《清单》探索包容审慎监管,是对生态环境执法的进一步规范,而不是放松。”省环境执法监督局负责人介绍,《清单》细化明确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的事项和情形,并未赋予违法排污者法外“特权”,更不是“免罚金牌”。

据介绍,省生态环境厅将适时开展效果评估,对《清单》实行动态化管理;对拒不执行《清单》或滥用《清单》的单位和个人,生态环境部门将及时督促整改,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编辑:探索)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