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鼓励小微型农田水利设施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范围

[休闲] 时间:2024-04-26 09:14:0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51次

人民网北京4月13日电 (王仁宏)为全面提升农田水利设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两部励能力和水平,助力乡村振兴,门鼓近日,微型水利部办公厅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工作的农田纳入农村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水利设施设施各地明晰农田水利设施管护责任。公共管护地方人民政府应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基础主导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范围确定相关部门的两部励职责分工,组织落实管护主体,门鼓建立管护经费合理负担机制。微型农田水利设施应由管护主体负责运行维护,农田纳入农村加强日常巡查、水利设施设施维修和养护,公共管护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基础

《通知》明确,健全农田水利设施管护机制。结合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分类明晰工程设施权属。创新工程管护模式,推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交给专业化队伍管护,鼓励小微型农田水利设施纳入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范围。落实保障管护经费,建立由水费收入、经营收入、财政补助等组成的管护经费合理负担机制。

《通知》强调,地方各级水利、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的指导和监管,省级有关部门建立评估评价机制,将评估评价结果与灌区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安排挂钩,确保各项责任和监管制度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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