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社北京10月31日电/据新华社报道,贵州自今年4月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对贵州开展督导以来,扫黑审结全省法院共审结一、除恶
二审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337件2691人,案件判决生效208件1595人。贵州自去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扫黑审结目前全省法院共受理一、除恶二审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案件671件5531人,案件审结554件4455人。贵州 督导期间,扫黑审结
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对贵州全省法院分三批督办了101件重点涉黑涉恶案件。除恶全省法院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贵州证据关、扫黑审结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除恶坚决落实“打准打实”要求,防止“拔高”或者“降格”认定,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101件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已于7月5日全部办结,目前全部生效。 贵州各级法院依法加大涉“保护伞”案件审理力度,对涉“保护伞”案件实行异地指定管辖。此外,持续加大“打财断血”力度。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后,截至目前贵州全省法院判决生效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中,共判处财产刑金额总计9644.16万元。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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