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业绩快报

[知识] 时间:2024-04-26 13:21:2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98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阿胶真实、准确和完整,股份公司没有虚假记载、有限业绩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半年度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23年半年度的快报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阿胶与半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股份公司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有限业绩

  一、年半年度2023年半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快报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1.报告期的阿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影响经营业绩的股份公司主要因素

  2023年上半年,公司深入落地“十四五”战略规划,有限业绩围绕“增长·效率”关键主题,年半年度深度践行“四个重塑”,快报持续推进“滋补国宝 东阿阿胶”顶流品牌建设,坚持以消费者为本,继续夯实核心基石业务,“药品”“健康消费品”双轮驱动增长模式初显成效,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总收入21.67亿元,同比增长18.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1亿元,同比增长72.29%。

  2.上表中有关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核心业务发展,东阿阿胶块市场份额明显提升,复方阿胶浆大品种战略全面落地,桃花姬阿胶糕品牌代言及渠道重塑驱动快速增长,带动整体营业收入同比增幅18.69%;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销售毛利率稳定增长,销售费用投放效率持续增强。受以上因素综合影响,营业利润、净利润及每股收益等指标均大幅增长。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的业绩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3-4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9点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2023年8月1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如下:

  2.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分别选举1名董事、1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访客中心C区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与法律合规部

  联 系 人:付延、高振丰

  联系电话:0635-3264069

  传真电话:0635-326078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编:252201

  (7)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八月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23”,投票简称为“阿胶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意事项: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受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2.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本授权委托书于2023年8月21日17:00前填妥,并通过专人、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本公司证券与法律合规部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3-41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捐赠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或“公司”)于2023年8月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捐赠事项概述

  为积极响应关于健康中国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号召,支持华润健康乡村公益项目,助力开放型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公司拟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中国医学科学院捐赠人民币470万元。其中,向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捐赠人民币430万元,包括现金捐赠350万元人民币和实物捐赠价值80万元人民币,用于助力华润健康乡村公益项目;向中国医学科学院捐赠人民币40万元,用于支持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术咨询委员会相关活动以及开放型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捐赠是为了进一步改善基层百姓就医环境,为乡村振兴及开放型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贡献力量,是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及回馈社会的具体实践。

  本次对外捐赠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捐赠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对进一步改善基层百姓就医环境以及支持开放型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着积极作用。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捐赠事项。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六日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原则,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外捐赠的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捐赠符合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对进一步改善基层百姓就医环境以及支持开放型国家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着积极作用。本次对外捐赠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审查,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关于管理团队成员2022年年度绩效奖金、任期激励兑付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该事项内容系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见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正常运作,公司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进行了调整,程序合法有效,任职资格符合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张元兴、文光伟、果德安

  二〇二三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3-4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4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事项具体内容及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对外捐赠的公告》和《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管理团队成员2022年年度绩效奖金、任期激励兑付的议案》

  根据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和《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2年年度综合评价结果及个人年度业绩合同评价结果,拟兑付管理团队成员个人2022年年度绩效奖金、任期激励。基于此,2022年年度绩效奖金应兑付人民币4,329,708元,任期激励应兑付人民币5,191,933元。

  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程杰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补充调整,调整后的上述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白晓松(主任委员)、果德安、崔兴品、邓蓉、程杰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张元兴(主任委员)、文光伟、果德安、岳虎、邓蓉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文光伟(主任委员)、张元兴、果德安、岳虎、邓蓉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4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六日

(责任编辑:焦点)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