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被狗咬伤女童家人众筹200万惹争议,律师称众筹不影响狗主人赔偿

[综合] 时间:2024-04-26 10:14: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40次

海报新闻记者 田阳 成都报道

这几天,四川省成都市一女童被烈性犬咬伤事件引起广泛关注和热议。被狗目前,咬伤影响伤人犬只被捕获,女童犬只主人被刑事拘留,家人女童也被转入华西医院进一步治疗,众筹争议但相关话题的律师讨论热度仍然居高不下。

10月18日,女童家属通过轻松筹平台筹款,人赔不到一天的成都称众筹不偿时间,就成功筹集到200万元的被狗捐款。此外,咬伤影响据上游新闻报道,女童事发后小区业主们也自发为女童进行了捐款。家人

200万的众筹争议目标筹款,让网友质疑家属借机敛财,并表示医疗费用应该由伤人犬只主人负责,而不是网友负责。“小女孩的遭遇确实很让人同情,大家都很希望她能康复,这种情况医疗费用其实是不用他们自己支付的,而在这个时候众筹200万,确实有点不知道该怎么评价,只希望家长不要利用网友的爱心赚钱,既然发起了大额筹款,那么请公开明细,让帮助你们家的网友知道他们的善举是否用到了该用的地方。”

10月19日,海报新闻记者拨打了女童母亲邓女士的电话,但接电话的人是一名男子。该男子向记者表示,女童妈妈现在情绪很不稳定,不方便接受采访,后续有情况他们会再公布的。

平台筹款直接打到医院账户,有剩余将转给慈善组织

据上游新闻报道,此前有网友质疑这200万元是否是家属本人筹款,一位女童家属回复称:因女童受伤情况严重,后续治疗费用高昂,不得已先在网络上发起筹款,“希望大家能理解我们焦急的心理,我们只想孩子快点得到好的救治,早点好起来。”

海报新闻记者从轻松筹平台了解到,崇州女童的目标资金目前已经集齐,但因为现在有很多人对这个项目有质疑,所以平台还没有进行打款,正在联系患者家属对质疑进行一个加急的处理。轻松筹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筹集的钱款,平台会直接跟医院对接,不会经过个人。

记者在筹款链接中看到,项目发起人在项目进度更新页面写道:“项目所有筹款都打到医院账户,全部用于孩子治疗,如果后续资金有剩,会转捐到慈善基金会中!”

轻松筹平台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患者家属在筹款链接中也表示了,筹款将用于孩子的医疗费用上。如果有剩余的款项,平台将会打给有资质的慈善基金会或者慈善组织。医院提现的治疗费用如果有剩余,也将由医院打给慈善机构。”

有网友提出,女童家属除了通过轻松筹筹款200万元,还在水滴筹平台筹款150万元,两个平台共筹得350万元。对此,海报新闻记者致电水滴筹客服平台,平台的工作人员表示,水滴筹平台上没有崇州女童的筹款信息,其家属并未在平台进行筹款。

女童家与狗主人并不认识,双方还未见面

除了对200万元筹款的质疑,网友们对狗主人的身份、狗为什么攻击女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有网友表示,“小女孩姓唐,被抓的狗主人也姓唐,怀疑他们有亲戚关系。”

针对这些问题,海报新闻记者致电崇州市公安局羊马派出所,民警表示,有关问题请继续关注崇州官方通报。

该案女童一方代理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家长反馈,狗主人并没有支付一分钱的治疗费用。他通过工作组了解到,狗主人家人想跟女童家长见面,但是因为情感无法接受,女童家长是不愿意见面的。从目前了解的情况,两家并不认识,没有任何交集。

众筹不影响狗主人赔偿,捐款若未用于女童治疗属违法

尽管女童家属及代理律师都表示了所筹款项全部由轻松筹平台和医院接手,但有部门网友还是提出了质疑:“现在,社会和网友承担了女童的医疗费用,那么狗主人是否还需要赔偿?”

四川鼎尺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告诉海报新闻记者,根据《民法典》的立法精神以及相关条款,从民事责任角度来说,狗主人基于存在对女童侵权的事实,需要对女童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除了根据民法中损失填平原则对女童及其家属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外,人民法院也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判令狗主人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狗主人也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作出补偿。”

胡磊律师强调,因为女童家属在通过网络募捐时公示了其募捐目的、款项用处,所以基于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狗主人应当承担的赔偿金额与募捐有不同的请求权基础,因此募捐而来的款项多少并不影响狗主人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慈善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慈善项目终止后,捐赠财产有剩余的,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赠协议处理;募捐方案未规定或者捐赠协议未约定的,慈善组织应当将剩余财产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胡磊律师提醒,根据上述规定,捐赠财产必须用于慈善目的,不得为捐赠人牟利,“如果200万元募捐款在小女孩完成治疗后有剩余,那么就应当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慈善项目,并向社会公开。若家长用款项还房贷、买车,则属于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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