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认为与你无关!一起发声反对第34条

[休闲] 时间:2024-04-26 16:03:0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40次
最近,为无全国人大就《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关起从9月1日到9月30日,发声反对在“中国人大网”征求公众意见。第条今天是为无9月7日,公众还有23天时间思考和提意见。关起

现在舆论对《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非常关注,尤其是第条新增的第34条,反对声音很多。为无

第34条的关起内容细分为六款,其中第二和第三款,发声反对引起的第条争议最大。

综合各界声音,反对者普遍认为“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感情”在法理上难以界定,关起担心成为新的发声反对“口袋罪”,助长纵容执法者随意执法,同时刺激民粹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情绪的蔓延。

国内著名法学教授,清华大学劳东燕、华东政法大学童之伟,都建议立法机关“删除为妥”或“暂不审议”第34条2-3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赵宏也撰文表示,“有损民族精神,伤害民族感情”作为相对抽象的观念,在具体实践中往往为公职人员的个人认知所替代,从而演变为对他人开启道德审判甚至发动国家惩罚的工具。北京大学法学院车浩教授表示,《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的第三十四条二、三款是不合适的,属于一种纸面爱国、实则误国的书生意气式立法

作为一个写文章的,我更有担心和害怕。很简单,我不知道我的哪一句话哪一篇文章,会被好事者拿到显微镜下看,然后根据个人喜好,给我安一顶“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帽子。因为裁量权在治安管理部门,如果哪个基层民警认同我的言行“伤害了中华民族感情”,那么我随时都可能挨铁拳。

赞同者,你们也可以想一想,如果此条款入法,你就能保证你不会说出一句“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话?你一时不会说,能保证一世不会说?最关键的是,是否属于“伤害中华民族感情”,定义权和裁量权,并不在你手里。

我是满族,如果我发现有人吐槽清朝不好、不该拍清宫剧、满洲人该死,那么我完全可以去投诉你伤害了中华民族感情、损害了中华民族精神。满族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没问题吧?清朝276年,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形成期,没问题吧?你说你没伤害,晚了,这时候你说的可不算。

我们是多民族国家,除了汉族,还有五十多个民族,各个民族对中华民族的感情和表达方式都可能不一致,那么谁可以代表整个中华民族的感情?

好吧,那我闭嘴,能不说话就不说话,能少说话就少说话,总行了吧?

想得美!别人站大街上高喊爱国,你没跟着喊,算不算伤害民族感情?

还有,你穿西服打领带吗?你用日本产品吗?你看西方电影吗?你出国旅行留学吗?连张文宏建议早上不要喝粥、要多喝牛奶多吃鸡蛋,都能被批崇洋媚外,那你觉得你说什么做什么不会被抓住把柄上纲上线?

再看历史。按照今天的标准,民族脊梁鲁迅,说了无数伤害民族感情的话。还有严复、谭嗣同、梁启超、章太炎、胡适、柏杨等等,他们的著述都要列为禁书。

再转向邻国。因为乌克兰国旗由黄蓝两色组成,目前在俄罗斯多个城市禁止黄色和蓝色。受影响的,包括头发、衣服、徽章、建筑物和艺术品。莫斯科一名印度教男子,因穿着黄色裤子和蓝色上衣而被捕。一名校长向警方举报了一名女学生,因为她梳着蓝色和柠檬绿的辫子。俄罗斯国家杜马副议长弗拉迪斯拉夫·达万科夫说,“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很快我们就会开始在俄罗斯抓捕蓝山雀,数百个品牌将因其黄色和蓝色标志而被关闭.....”

以上,是不是很荒谬?如果草案变成法律,以上种种,都会成真。这样的社会,你不害怕吗?

现在国家提出要以更优环境吸引高质量外资,如果把2-3款放入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那么外国人是欢欣鼓舞还是大惊失色?尤其是美国人日本人,他们能在中国交到朋友吗?有人敢和他们接触吗?即便是地方官员,估计也心有戚戚,根本不敢热情接待。领导也怕哪天会有谁打小报告,说他的某种言行损害了中华民族精神。本已有躺平苗头的部分地方干部,这下可能更不敢说话做事了。

当今世界,新技术新理念层出不穷,国家竞争上升到一个新阶段新境界。未来的世界,比拼的不是谁兵强马壮,而是看谁的生活方式更有吸引力。生活方式优越,人才、资金、技术就会涌来,民富国强就是水到渠成的事。如果话都不能随便说,穿错衣服都会进号子,这样的生活方式肯定谈不上令人愉悦。经济,又岂能得到发展?赞同34条的人们,你们的腰包又如何能鼓起来?

我们不能口头上爱国,行动上害国。

中华文化之所以能一直繁盛到今天,就因为它的源头是开放、包容、自信的。史书之上,从来都将广开言路视为开明的象征。如果连穿个衣服、说点怪话都要立法禁止,那么我们会不会太脆弱了点?一个民族若想进步,必须允许本民族成员对自己的文化和现状进行批评。如果批评不对,尽可以当面或发文辩驳。真理不怕批评,因为越辩越明。若是打着禁止伤害民族感情的旗号横加干涉,那么这个民族将一片死寂。

从上到下,噤若寒蝉,战战兢兢,自我审查,互相提防,这样的局面大概不会是立法者的初衷吧?

每个公民,都有责任让自己的国家变得越来越好。我已在“中国人大网”上就“修订草案”的34条,提交了我的意见,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我很希望每个看到这篇文章的读者,都能去人大官网发表自己的意见。全国人大既然就此征求公众意见,就说明国家立法者尊重民意。只要公众反对的多,第34条就有删改的可能。(注:上“中国人大网”,在首页左下部分,找到“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绿色版块,点击进去,在“正在进行征求意见”栏目中找到相应名称,即可发表意见。)

勇敢发声,捍卫公理,这才是国族之骄傲,也是中华民族精神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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