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首例涉保护英烈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宣判

[知识] 时间:2024-04-27 01:35:0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00次
中评社北京11月24日电/据新华社报道,湖北护英湖北省首例涉保护英烈设施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首例涉保施行讼案近日在湖北省浠水县开庭审理。烈设记者24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益诉这一案件当庭宣判,宣判确认被告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湖北护英行政行为违法。  记者了解到,首例涉保施行讼案这起案件是烈设浠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依法履行职责一案。浠水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益诉被告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对浠水县团陂镇十三小学幼教楼建设项目规划和管理工作中未依法履职,宣判规划许可建设的湖北护英十三小学幼教楼侵占了十三庙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的土地,阻碍了社会公众瞻仰、首例涉保施行讼案悼念英雄烈士,烈设损害了十三庙烈士纪念碑的益诉文化价值,致使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宣判在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依然没有整改到位,公益诉讼人的诉讼请求合法。  庭审中,双方围绕这起案件是否属于行政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被告是否依法履行了审批规划行政许可的法定职责及被告是否负有继续履行职责的义务等焦点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和陈述。  根据庭审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经合议庭评议,这起案件当庭宣判,判决确认被告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实施浠水县团陂镇十三小学幼教楼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中未依法履行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同时,责令被告浠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取补救措施。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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