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中的文峰:有加盟店涉及非法行医刑事案件

[百科] 时间:2024-04-27 13:14: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82次

澎湃新闻消息,判决12月5日,书中事案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今日文峰发布了一篇名为《秘书眼中的文店涉上海文峰美容美发集团总裁陈浩》的文章,其中,峰有法行该公司秘书称老板陈浩有天眼掌握万物之规律等,加盟及非件引发舆论热议。医刑

与此同时,判决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峰公司)不止一次被上海市消保委约谈,书中事案消保委还曾发文提示:美容美发企业文峰商业模式或暗藏重大风险,文店涉建议相关部门进行监管,峰有法行消费者也应谨慎消费。加盟及非件

12月7日,医刑澎湃新闻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发现,判决近年来,书中事案文峰公司及其加盟店涉及多起民事案件,文店涉案由众多,包括服务合同纠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合伙协议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从判决书中可见,一些加盟店并未挂名文峰,而是叫某峰或其他店名。此外,还有加盟店涉及非法行医刑事案件。

加盟店涉非法行医刑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的一则刑事判决书显示,2017年12月13日晚,被告人朱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于嘉兴市上海文峰美发美容全国连锁第0417号农翔路店(该店营业执照的字号名称为嘉兴市南湖区南湖街道尊峰美容美发店)内,对被害人李某进行扎针、拔罐等诊疗服务,李某因自发性脑出血被送医救治,后于2018年3月29日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被告人朱某的非法行医行为与李某死亡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次要责任。案发后,被告人朱某所在公司已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损失,并取得谅解。

2020年3月,法院判决被告人朱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拘役五个月,缓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数十万元预付卡买了难退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2014年至2017年期间,王某前往北京雷秀珍美容店(系文峰公司的连锁经营管理店,以下简称雷秀珍美容店)剪发,在店员推销下办理多张美容美发套餐卡。因雷秀珍美容店的人员流动较大,王某认为新店员态度恶劣、技术不达标、理疗效果差,于2018年与该店负责人协商退费事宜,遭拒。消费记录证据显示,涉案九张卡片的余额为21万余元。

庭审中,文峰公司称雷秀珍美容店系其加盟店之一,独立经营自主管理,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王某称其购卡处、接受服务处均为雷秀珍美容店,之所以起诉文峰公司是因为卡片上有文峰公司的logo,后续才知道到雷秀珍美容店内悬挂的是雷秀珍美容店的营业执照。

因预付卡消费不宜强制履行,2021年6月,法院判决解除双方服务合同,由雷秀珍美容店退还王某服务费21万余元。

无独有偶,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2012年9月,原告陈某某在被告文峰公司位于上海市高斯路的加盟店张江一店购买了四张美发美容单项卡,每张卡内金额2万元,共计8万元。卡背后注明:售后不退,本卡有效期2年。原告购卡时,文峰公司未以显著方式提请原告此消费卡对其权利予以了限制。嗣后,原告要求退卡,遭拒。最终,法院判决文峰公司退还原告预付款8万元;原告将消费卡返还。

发型师剪破大学生耳朵

此外,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大学生陈某在上海市长宁区仙峰美容美发院(以下简称仙峰美容院)办理了1张文峰美发美容全国连锁机构白金卡。

2015年7月10日20时30分许,陈某持该白金卡至仙峰美容院,选择到VIP室精剪,发型师将陈某耳朵剪破,当即血流不止,工作人员立即陪同陈某前往医院治疗并支付了所有医药费。同年7月10日、11日陈某病历记载:体格检查:左耳廓中端外缘见一约0.2X1.0cm皮肤缺损,耳廓软骨膜暴露。诊断:耳损伤。

就诊后,涉案店长和发型师都写下证明,并向陈某表述对不起。陈某表示,自己系多个节目的形象代言人,在受伤后影响了工作,事后多次找被告协商未果。陈某提供的证据显示,其照片曾刊登于一本校园杂志中。

原告陈某诉称,仙峰美容美发院以被告上海文峰美发美容有限公司名义对外经营,遂以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为由,将仙峰美容院及文峰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仙峰美容院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文峰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仙峰美容院向陈某口头赔礼道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不过,并不是所有相关服务合同纠纷都会走到判决时刻。澎湃新闻记者另从若干民事裁定书中发现,近年来,涉文峰公司的不止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以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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