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院发布加强秦岭、黄河流域、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三个意见

[娱乐] 时间:2024-04-28 00:56:0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71次

发布会现场

陕西网讯 5月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高院工作个意意见》《关于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三个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三个意见”)。

记者在发布会上了解到,发布“三个意见”总体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发挥审判职能、秦岭创新体制机制等三个方面,黄河汉江环境对全省法院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涉秦岭、流域流域黄河流域、保护汉江流域各类环资案件,陕西生态司法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出了具体要求,高院工作个意体现了人民法院依法、发布全面、加强系统、秦岭整体推进秦岭、黄河汉江环境黄河流域、流域流域汉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使命担当。

此次发布的“三个意见”分别对陕西法院在加强秦岭、黄河流域和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共三个部分20条;《关于全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共三个部分22条;《关于全面加强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共三个部分18条。

《意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提出要从污染防治、资源利用、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发建设、文化传承弘扬、环境公益诉讼和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审理、案件执行等8个方面采取21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对秦岭、黄河流域和汉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全省法院将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使命,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审理好涉三个区域、流域的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加强执行力度,助力美丽陕西建设。

《意见》强调,要紧跟生态环境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前进的脚步,不断探索新路,勇于开拓进取,在专门化建设、跨区域流域集中管辖、规范裁判标准、深化司法协作、特色司法基地建设、司法科技应用、创新审判执行方式、强化府院联动、促进多元解纷、推进执法司法衔接和扩大环资案件影响力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构建现代化的环境治理体系,打造具有陕西特色的区域、流域一体化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新格局。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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