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翻供:事发时接我妈电话去了,啥也没干

[焦点] 时间:2024-05-09 00:56:2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58次

  19日,啥也没干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二审,李某上诉方提交新的某翻视频证据,但未获法院采信。供事庭审从9时许一直持续到21时50分,接妈仅中午休息半小时。电话

  李某某在二审时翻供,啥也没干称他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妈妈的李某电话,什么也没看见、某翻也没参与。供事案件未当庭宣判。接妈

新证据为律师模拟案发经过

  对于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电话一中院原定于10月31日不公开审理,啥也没干因李某某家在一中院确定并通知开庭日期后更换辩护律师,李某为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某翻辩护权和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市一中院决定将开庭日期延后。

  19日,庭审原定从9时许开始,提前一小时法院周围已拉起了临时警戒线。9时03分,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张起淮赶到,表示因来晚了不便接受采访。

  据知情人士介绍,上诉方律师都做无罪辩护,欲提交的新证据包括被告人家的自然情况、经济条件,以及一份视频资料系律师本人到案发地现场模拟案发经过,用以证明从客观上被害人关于当晚经过的陈述存在不实之处。

  庭审于12时30分宣布休庭,13时继续开庭审理。此前据律师透露,法院提前告知他们庭审将持续一天,故特别安排了他们在法院内吃盒饭。

上诉两人均同意无罪辩护

  当日22时15分,两辆押解车从北京一中院南门缓缓驶出。之后李某某的辩护人之一李肖霖,也离开法院,并表示“明天不会再开庭了”就上车离开。

  随后,法院发布消息称,在下午的庭审过程中,部分辩护人提出的调取新证据、非法证据排除等申请,法庭当庭依法予以驳回。

  5人中,上诉人李某某和王某均同意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3名原审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坚持一审庭审时的供述意见。除原审被告人魏某某(兄)的辩护人请求法庭予以改判,宣告缓刑外,其余2名原审被告人的辩护人均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持异议。而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表示,认可一审判决,建议二审维持原判。

  法庭辩论结束后,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分别进行最后陈述,相关法定代理人进行补充陈述。21时5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宣判时间另行公告。至此,除去中午休庭时间,庭审耗时约12小时。

  休庭后,法庭安排未成年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与法定代理人进行了会见。

梦鸽被二审法官单独询问

  据介绍,一中院受理李某某及梦鸽、王某的上诉之后,于10月12日至14日,分别对李某某、王某及其他3名原审被告人进行讯问并详细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讯问期间,4名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均在场。二审法官还对上诉人梦鸽进行单独询问。

- 庭审焦点 李某某翻供 当时接妈妈电话去了

  据知情人士介绍,李某某一直坚持本案只是嫖娼,不是强奸,而且自己压根没参与,一审时他解释称自己喝醉了、睡着了。二审时他又解释称一进事发房间就接到妈妈的电话,出门接了10多分钟电话回来后,什么也没看见、也没参与。

法庭认为视频新证据

无合法效力

  知情人士称,开庭前李家新律师提交了一组视频,系律师在案发后到事发酒店房间内拍下客观环境等,用以证明被害人在报警时有虚假陈述。19日开庭,李家律师又提交了一组新视频,是其到事发后杨某去过的医院、事发宾馆周边拍摄的视频,证明这些地点周围有很多摄像头,认为法院应调取这些监控资料。

  对此,检方认为现有证据已很充分,法庭也认为这些视频在取证方式、证据形式上都不合法,也无效力,因此依法驳回调取新证据的申请。至于李家要求鉴定人员出庭说明杨某的伤情是自己造成的申请,也未获法院准许。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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