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检察院召开首例行政赔偿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热点] 时间:2024-05-03 08:08: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8次

原标题:海口市检察院召开首例行政赔偿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

新海南客户端、海口南海网、市检首例南国都市报9月18日消息(记者 王天宇 通讯员 李艳) 9月17日,察院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就陈某某不服行政赔偿生效判决监督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行政

公开听证会现场。赔偿通讯员 张玥 摄

监督申请人陈某某因原海口市琼山区城管局实施强制拆除行政行为,监督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件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被告海口市琼山区城管局实施的公开强制拆除行为违法。据此,听证陈某某向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海口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以陈某某被拆厂房为违法建筑,市检首例其所主张的察院财物损失因没有提供证据证明,驳回原告陈某某的召开赔偿请求。陈某某不服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行政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驳回陈某某上诉,维持原判。陈某某不服又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后驳回陈某某的再审申请。上述裁判生效后,陈某某不服,向海口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海口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原案及原赔偿案件终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结果正确,陈某某申请赔偿监督的理由不成立,拟作不予立案。

听证过程中,3位听证员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情况,发表了监督意见。其中听证员罗伟认为海口市检察院认定的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经过评议一致同意检察院不予立案监督的意见,同时针对陈某某在本案中因举证不能造成的损失及其家庭困难等情况,建议检察机关启动司法救助给予相应的救济。

本次公开听证会是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首例行政赔偿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也是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检察机关办理行政赔偿监督案件的首次尝试。(王天宇 李艳)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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