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金课”杜绝“水课” 湖南高校教风学风建设有了风向标

[娱乐] 时间:2024-04-27 20:10:5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83次

原标题:打造“金课”杜绝“水课” 湖南高校教风学风建设有了风向标

强化高校诚信体系建设、金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打造杜绝打造“金课”杜绝“水课”……近日,水课湖南省教育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风学风建设的湖南意见》(下称《意见》),着力构建优良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高校促进湖南高等教育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教风建设

强化教师精品意识 打造“金课”杜绝“水课”

随着该《意见》的学风向标出台,湖南高等学校教风学风建设有了新的有风“风向标”。

《意见》提出,金课要完善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打造杜绝鼓励高校建立初任教师助教制度和主讲教师资格认定制度,水课建立健全多种形式的湖南基层教学组织,建立以课程、高校课程组或专业为单位的教风建设教研室或教学团队,广泛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学风向标指导和支持职业院校积极参与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能力提升计划,组织教师参加5年一周期的赴企业轮训,鼓励教师参加专业技能竞赛,切实提高职业学校教师的技术技能素质。

课堂是教书育人的主阵地,要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探索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改革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翻转课堂、慕课、微课程、混合式教学等改革,推动教师角色转变和学习方式变革。

《意见》提出,要开展随堂听课优质课评选,强化教师精品意识,努力打造“金课”,杜绝“水课”。持续推进职业教育“三教改革”,积极推进“岗课赛证”深度融合,使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标准进教材进课堂,推动职业教育“课堂革命”,打造一批优质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精品课程。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突出教学业绩

《意见》指出,要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过程指导、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积极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严格监控毕业论文(设计)形式、内容、难度,切实把好学位论文、毕业设计质量关,探索建立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监控体系。加强对教师课堂教学检查,定期公布教学检查报告。严肃教学事故责任追究,预防和减少教学差错和教学事故。

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发挥学生评教对教师考评的积极作用,赋予学生评教对教师考评的适当权重。切实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的要求,把教授为本科生的授课学时纳入学校教学评估指标体系。

《意见》提出,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企业挂职实训等应计入工作量。突出教学业绩在绩效分配、职务职称评聘、岗位晋级考核中的比重。鼓励职业院校建立兼职教师考核办法,发挥好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在教书育人中的作用。

《意见》指出,省教育厅将开展“徐特立教育奖”“优秀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鼓励高校为长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设立荣誉证书制度,开展“教书育人楷模”“帮扶楷模”等评选表彰,培育一批芙蓉教学名师和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激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学。

激励学生主动学习 狠抓考风建设

《意见》指出,高校要更加聚焦培养学生的探究和推理能力、想象力和好奇心、健全人格等多维度的综合性科学素养。教学过程中综合应用笔试、口试、非标准答案考试等多种形式,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以考辅教、以考促学,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刻苦学习。

要健全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制度、休学创业制度、在线学习学分认定制度、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制度、“1+X”证书制度等,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选择权。

要健全学生学业成绩和学籍档案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地记载、出具学生学业成绩,对通过补考、重修获得的成绩,应当予以标注。注重学生学习过程管理,完善学业预警机制,设计规范的预警机制操作流程,促进学业管理由“事后处理型”向“事前预防型”转变。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支持学生主修专业以外辅修校内其他专业或者选修其他专业课程、跨校修读课程和参加在线开放课程学习。

《意见》指出,要加强考试管理,坚决取消毕业前补考等“清考”行为。狠抓考风建设,严肃考试纪律,建立“不能舞弊、不敢舞弊”机制。加强学生教育管理,以考风促学风,坚决防止参与替考、助考等非法活动。

要完善实习(实训)考核办法,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建立完善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设计和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制度。

坚持诚信教育为先 与入学入职、职称晋升挂钩

《意见》要求,要强化高校诚信体系建设,将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高校教风学风建设的实施重点,纳入高校常态化管理。

坚持诚信教育为先,在入学入职、职称晋升、参与科技计划项目等重要节点必须开展诚信教育。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对失信人员实行“零容忍”制度,在晋升使用、职称评定、表彰奖励、学位授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可以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违背学术诚信的,可以对其获得学位及学术称号、荣誉等作出限制。

《意见》指出,高校要建立领导干部、教学管理人员听课、查课制度。教学督导机构要充分发挥督教、督学、督管的重要作用,加大对教师教学和学生课堂纪律的检查,定期通报情况,抓好整改落实。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全力维护教师合法权益,让教师安心从教、静心从教、舒心从教,不断提升教师的职业认同感、荣誉感、幸福感。(潘锦)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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