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追踪丨湖南关爱教师:提收入 升职称 强培训

[娱乐] 时间:2024-04-27 14:06:5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探索 点击:51次

原标题:代表建议追踪丨湖南关爱教师:提收入 升职称 强培训

红网时刻记者 吴公然 实习生 李丽璇 长沙报道

春蚕到死丝方尽,代表蜡炬成灰泪始干。建议

好老师如不停吐丝的追踪春蚕,毫无保留、丨湖穷尽一生为学生授业解惑;又如燃烧的南关蜡炬,照亮一代又一代学子的爱教前路。

在9月10日教师节即将到来之际,师提收入升职红网时刻记者梳理了今年湖南省人大代表在“尊师重教”方面所提建议的称强办理情况,看看湖南从收入、培训职称、代表培训等方面为关爱教师迈出了哪些步伐。建议

收入:确保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为提高教师收入,追踪很多省人大代表一直在为之呼吁。丨湖

省人大代表彭泽愿在改进教师工作的南关建议中提到,省政府要落实《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爱教规定,加大对各地财政转移支付中对教师落实的力度,切实解决好教师的后顾之忧。

省教育厅回复称,为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湖南从2009年起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支持市县为教师兑现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总量按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统一核定,对农村学校特别是条件艰苦的学校给予重点倾斜。

2016年起湖南对所有贫困县实施了乡村教师人才津贴政策,按学校在自然村寨、村委会所在地、乡镇政府所在地三类情况,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500元、300元人才津贴。2019年9月1日起,对非贫困县14.3万乡村教师按照行政村(含自然村)所在地每人每月300元、乡镇政府所在地每人每月150元进行补助。

另外,还将乡村教师纳入乡镇工作补贴范围,同时建立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联动增长机制。下一步,将继续落实乡村教师人才津贴、乡镇工资补贴和绩效工资制度,教师绩效工资平均水平要达到或超过当地公务员平均津补贴水平,省财政对公务员和教师按规定进行的工资提标统一给予支持。

2019年,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进一步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的通知,对如何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提出了具体措施,并明确要求统筹考虑高中教师工资待遇。下一步,将继续督促各地落实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开展好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职称:多措并举解决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难

省人大代表李娟调查发现,不少中小学存在一个普遍现象,教师评上初级职称后,因学校中高级岗位名额数有限,让许多优秀教师的职称无法晋升。她建议,改革和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建立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考核标准指标体系。

省教育厅回复称,岗位设置相对固定、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原因造成目前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难。下一步将采取这些措施进行改进:

将对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价及管理办法进行适时修订,各市州根据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制定符合地方教育发展实际的评价标准细则,体现不同学段、不同职称等级、不同地域学校的特点和要求。同时,修订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跨校评聘办法,鼓励城镇教师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出现岗位空缺时参加跨校评聘,引导优秀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积极推进城乡之间教师的合理流动和优质资源均衡配置。

在岗位职数紧张的中小学校,可按照“退多补少”的原则,根据现在岗在聘下一评审年度年底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数申请相应评审职数,以解决部分优秀中小学教师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能及时晋升职称的问题。

加大对已晋职称特别是高级职称中小学教师的考核力度,在岗位聘任中实行人员能上能下。对在职称晋升后长期不思进取、工作懈怠、绩效不佳、群众反映大的部分老师,按规定给予解聘或低聘,腾出岗位聘用那些实绩突出、奋发有为的中青年教师。

积极探索中小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的调整办法,不断优化岗位结构,形成动态管理机制。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和聘用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培训:保证民办教师享有同等培训机会和权利

省人大代表向莉表示,民办教育是公办教育的有力补充,我国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享受同等权利。她建议,2020年度“国培计划”中将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按照一定比例参与培训,有计划的安排民办学校校长及教师分岗位、分专业轮训。

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近年来,湖南高度关注民办教育教师培训,保证了民办教育教师享有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培训机会和权利。

比如,各项目的学员参训条件均面对符合项目遴选条件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包括民办学校(幼儿园)教师。除了让民办学校教师校长与公办学校一样参加各项培训外,还在“国培计划”中独立设置民办学校教师校园长专项培训项目,示范带动全省民办学校教师校园长培训。

由于“国培计划”对培训对象的范围有着特殊规定,重点支持乡村教师校园长培训,所以很多城区民办教育教师与很多城区公办学校教师一样,难以获得国培机会。市州、县市区是教师培训的主体,城区民办教育教师和公办学校教师的培训机会,主要由地方提供。

省教育厅每年面向市州、县市区征集联合立项项目和模式创新试点单位等项目需求。经审查通过的项目,立项为“国培计划”项目。因此,如确需增加民办教师培训项目,可向市州或县市区提出建议,由市州或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向省教育厅申报项目需求。

湖南将加强教师培训工作专项督查,对包括民办学校教师参训情况在内市州、县市区教师培训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与考核,确保民办学校教师校园长的平等培训权利。(吴公然 李丽璇)

(责任编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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