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法院公开审理村干部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时尚] 时间:2024-05-03 11:41:4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73次

原标题:文昌市法院公开审理村干部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新海南客户端、文昌南海网、市法涉嫌南国都市报5月31日消息(记者 吴岳文)5月31日下午,院公员受一起村干部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在文昌市法院公开审理。开审文昌市纪委监委组织迈号、理村名门等多个村委会的干部76名村干部近距离旁听了庭审,用身边人身边事为村干部敲响“警钟”。非国

庭审现场。家工

公诉机关文昌市检察院指控称,作人2016年上半年,贿案海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某(因犯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文昌已被判刑)了解到文昌文城镇两个村民小组有20.38亩安置预留地,市法涉嫌产生开发该地的院公员受想法。为促成此事,开审郑某找到村干部陈某某。理村陈某某表示帮忙促成后要给4间铺面作为“好处费”,郑某表示同意。随后,陈某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做通村民的思想工作,最终两村民小组以815.2万元的价格,将涉案20.38亩征地安置留用地使用权转让给海南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直至2019年上半年,陈某某见该地块仍未开发,因担心拿不到四间商铺,便向郑某表示放弃四间商铺的所有权,只要24万元的“好处费”,郑某随即在文城镇某某酒店送给陈某某24万元。

庭审现场。

庭审现场,陈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自愿认罪认罚,对自己因一念之差所犯的错误进行了深刻反思。案件将择日宣判。

村干部作为村级带头人,能否廉洁履职直接关系到当地农村的经济发展。此次庭审是文昌市法院第一次通过庭审教育课堂,为村干部打好“预防针”,通过此次庭审教育警醒广大村干部要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明白到不该收的钱绝不能收。

庭审现场。

法官特别提醒:生活中,许多人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赚取外快合情合理,甚至产生错误想法,认为这些潜规则是正常的“人情世故”,与受贿犯罪无关,从而随意索贿、受贿。但这些以“回扣”、手续费为名,看似平常的“外快”就是商业贿赂行为,可能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吴岳文)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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