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办案时强奸女性获刑4年半 此前辩称女子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

[焦点] 时间:2024-05-06 21:32: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综合 点击:153次

  近日,办案半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份判决书:安徽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双岗派出所的时强生性33岁民警张云龙,在办案时,奸女多次强奸一名被询问女性,性获刑年最终获刑4年半。前辩

  2019年10月17日凌晨,称女合肥市公安局庐阳分局双岗派出所民警张某龙酒后查办一组织卖淫案时,自愿将一名有嫌疑,关系并有容留他人卖淫前科的办案半女性单独留在酒店房间内,并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时强生性后这名女性称被这名警察强奸、奸女殴打并向合肥市公安局控告。性获刑年

  2020年8月19日,前辩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称女认定被告人张某龙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自愿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6个月。后张某龙提出上诉,称这名女子系故意引诱他,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他应该无罪。

  1月16日,记者获悉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对该案作出二审裁定,认定受害人的陈述与其他证人证言、人身检查笔录及照片等证据间能形成符合法律逻辑的完整证据锁链,而上诉人张某龙的供述和辩解不符合正常的法律逻辑,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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