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车载流动法庭” 长春这家法院流动审判车首次投入使用

[探索] 时间:2024-05-04 20:16:3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186次

原标题:推行“车载流动法庭” 长春这家法院流动审判车首次投入使用

为创新司法服务,推行投入打通司法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车载长春奋力打造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流动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推行“车载流动法庭”,法庭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家法根据群众的院流作息时间,因地制宜开展巡回审判、动审法治宣讲等活动,判车3月21日,首次使用伴随着一辆印有“流动审判车”字样的推行投入面包车缓缓驶进九台区其塔木镇某村,九台法院流动审判车首次正式投入使用。车载长春

2019年,流动被告苏某在原告王某处先后购买建筑材料,法庭后欠尾款未给付,家法原告多次催要被告,院流被告仍未给付,原告遂于2023年诉至法院。九台法院其塔木人民法庭立案受理该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进行了审理。

为了减轻双方往来法庭的不便,便于群众诉讼,其塔木人民法庭使用流动审判车,去到原被告所在地村部,车内流动办案设施一应俱全。庭审中被告对原告起诉自己使自己成为被告很抵触,不愿意配合庭审工作开展。法官细致地向其讲明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使其明白到庭参加诉讼,配合庭审工作开展是他的义务;同时向其讲明原被告在诉讼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成为被告不意味着必然败诉,使被告打开心结,欣然配合庭审工作。法官耐心地向原被告讲明买卖合同中的法律关系,拿出示范案例中的相关生效判决向双方细心讲解,释法明理,最终被告自愿给付剩余货款。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庭当场出具调解书,达到案结事了人和,就地化解矛盾。

案件调解完成后,其塔木人民法庭干警借助流动审判车开展了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就地在流动审判车向旁听群众剖析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典型案例,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让群众更直观深入地了解法律知识,提升当地村民遵法守法意识。

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法院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确保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将借助流动审判车加大办案力度,就地开庭审理,调解邻里纠纷,真正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力争实现“琐事不出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官司找法庭,矛盾不上交” 。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图片由九台法院提供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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