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海口物业管理 | 海口市民反映物业乱收费、不公示等问题

[热点] 时间:2024-04-29 05:16:3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11次

原标题:关注海口物业管理 | 海口市民反映物业乱收费、关注管理公示不公示等问题

编者按:

小区物业管理乱象屡见不鲜,海口海口长期以来成为基层治理痛点。物业物业新海南客户端、市民南海网和南国都市报近日将陆续推出“聚焦物业管理乱象 共建和谐家园”系列报道,反映费从查物业管理乱象“堵点”、乱收破解物业管理乱象“难题”、等问促进物业管理科学规范发展等三个层次展开采访报道,关注管理公示聚焦市民群众关注的海口海口物业管理乱象,探讨规范管理之道,物业物业共同打造和谐美丽家园。市民

在此,反映费也欢迎广大市民群众针对物业管理不规范、乱收乱象问题向我们报料。等问报料方式:拨打966123热线。关注管理公示

“聚焦物业管理乱象 共建和谐家园”系列报道

反响篇

近日,“聚焦物业管理乱象 共建和谐美好家园”系列报道推出后,海口不少市民朋友纷纷来电或通过后台留言方式,反映各自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乱收费、不公示等乱象。

对此,海口市场监管部门就停车收费热点问题表示,无议价条件小区公共车位按照指导价格收取停车费;海口市住建局表示,要积极推进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抄表到户”工作让业主分摊更明白,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 王康景 孙春丽 党朝峰 文/图

市民投诉

走访投诉件1.

海口两小区业主投诉物业混合收取生活用电和公摊电费

近日,海口多位市民向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反映称,小区物业收取电费不合理,小区物业不按规定收费。

其中,记者走访了正大豪庭、金融花园,两小区的业主均表示,物业将小区公摊电费和家用电费混收,导致每度电价格明显高于生活用电价。

“小区内的公摊用电本应与居民生活用电分开,可是物业却将两种电费混收,导致我们的电费过高。”正大豪庭小区业主李女士说。

按照规定,纯生活用电是6毛多一度,而小区物业直接在业主自家生活用电量的基础上,混入了每度2毛多的公摊电费,如此一算,许女士一家每月公摊电费就要数十元。

“0.86元/度是包含了公摊费用在里面,家用电费0.6095元/度,公摊用电是0.2505元/度。”正大豪庭物业经理郑先生说,他们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中详细说明,公摊用电与家用电共同收取0.86元/度。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发改委根据2018年8月公布的《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住建厅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琼价价管〔2018〕467号)(以下称《通知》)的规定,业主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经营者等须按抄表周期公示共用设施分摊电量、电费、损耗等,不得将分摊费用直接加价计入用户电费中计收。

金融花园小区业主陈先生介绍,他所在小区电费为0.89元/度,明显高于市场价格。

李先生算了一笔账,物业代缴代收电价是0.89元/度,按照现行价格,他每度电要多交0.28元,每月使用200度电,那么就要多缴纳56元,用电量越多,交的越多,并不合理。

“我们是老小区,公摊费用和家用电没有办法分开收取,只能按0.89元/度收取。”金融小区物业负责人冯先生说。

走访投诉件2.

海口新家园小区业主投诉公共车位被私设地锁且公共账目不透明

9日,海口世贸南路新家园小区业主投诉称,地面公共车位被不少业主私自安装地锁占为己有,物业却对此不管不顾,投诉多次却不见拆除。

记者看到,该小区地面车位有限,其中不少车位上被安装三角形地锁,导致有的空位没法停车。“小区地面车位大概有60个左右,但现在车辆多,大家本应该按照先回先停的秩序来保障公平,但物业却没有做好管理。”小区一位业主反映称。

图为新家园小区内车位被安装地锁(业主供图)

“车位的确是公共的,但安装地锁是历史遗留问题,建成后有单位员工就建地锁形成比较固定停放的车位,起初车辆不多停车不紧张,但现在车多了,矛盾就出来了。”小区物业经理陈先生说,物业已经做好近期拆除地锁的计划,让业主们平等停放车辆。

此外,小区还有业主反映物业没有将小区公共收益进行公示,并未满足业主监督权益。陈经理说,物业定期有公布公摊费用和电梯广告费,但至于停车管理费暂时还没有公布,如果业主提出要求,物业可以公布。

类型总结

已有市民通过966123热线和公号后台留言反映55件物管乱象

记者梳理了报道推出后,市民朋友通过热线966123和网端、客户端后台留言方式反映的各类问题共计55件。包括了小区物业乱收费(不按规定分开收取,不公示账目);乱停车乱充电等安全隐患问题;小区脏乱差等各类问题。其中,以反映小区乱收费、脏乱差和安全隐患多等问题为主。具体如下:

其中反映物业乱收费(含不公示账目)的27件

反映小区脏乱差的18件

反映小区存在安全隐患的10件

部门回应

海口市市场监管部门:无议价条件的公共车位停车收费需按指导价执行

此外,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调控与收费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目前施行的《海口市各类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下称标准)规定,小区停车收费管理按照居民住宅小区的配套停车设施车辆停放服务费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已不需要进行备案,有产权的车位执行市场调节价,比如开发商有产权的车位,按照谁出资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执行市场调节价,而对于没有议价条件(没有业委会)的小区,物业需要按照指导价进行收费。小区业主可以根据以上有关规定判断小区物业是否存在乱收停车费,如有违规可进行投诉。

图为金龙路一小区电动车堆放在小区门口位置(王康景 摄)

海口市住建部门:

积极推进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继续推进“抄表到户”工作让业主分摊更明白

对于业主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海口市住建局也给出了相应的答复,称将积极推进物业服务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抄表到户”工作让业主分摊更明白。

目前已收集建立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103个,该局向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送《关于协助提供涉及我市物业管理方面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函》(海住建业【2021】100号 ),商情协助提供涉及物业服务企业行政处罚相关文书,目前已收集涉及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行政处罚案件16起。同时,海口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配合建立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待海口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机制。

该局还介绍,根据省、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推进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工作。一是新建项目按《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BJ46-036-2015(简称:规范)完成供配电设施整改后,方予以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二是根据《关于推进2015年11月后用电报装的存量住宅小区电力抄表到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建房〔2020〕101号),开展存量小区电力抄表到户改造,已完成改造小区140个。三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将电力抄表到户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必改内容。(王康景 孙春丽 党朝峰)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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