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宝马男持刀反被杀现场图 昆山反杀案最新消息:当事人真实身份已确认

[探索] 时间:2024-04-29 13:32:51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96次

  事发3天之后,昆山江苏昆山街头砍人案仍是宝马被杀许多人关注、争论的男持焦点。

  8月27日,刀反当事在江苏昆山,现场消息一名开宝马车的图昆男子与骑电动车的男子在路口发生争执,宝马司机刘某某从车中拿出长刀砍向骑车男子于某某,山反杀案实身过程中长刀掉落,最新被于某某捡起还击。份已最终,昆山刘某某在冲突中被砍身亡。宝马被杀

昆山反杀案宝马车非死者所有,男持骑车男真实身份已确认

  目前大多数网友站在电动车主这一边。刀反当事

  从已经披露的现场消息相关信息看,刘某此前劣迹斑斑,图昆多次被捕,刑期累计九年之多。在这次事件中,宝马车刘某不仅违规驾驶进入非机动车道,撞了电动车,还持刀伤人,其蛮横霸道的做派暴露无疑。

昆山街头砍人案细节:骑车男子身上多处被砍伤,宝马男逃跑后倒地

  有人说电动车主是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也有人说电动车主的行为属于“过当防卫”,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应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下面是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刘志宇检察官对此案的讲解,快来听听她怎么说吧~~

  检察官解析昆山反杀案

  第一,电动车主的行为具备成立正当防卫的条件,尤其是紧迫性和必要性条件,宜认定为正当防卫。从案件的起因、双方关系、宝马车主手段行为、第三人劝阻等综合考量,认为电动车主的行为符合“为了使自己的生命健康等重大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暴力行凶侵害,而采取的针对不法侵害人的反制防卫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第二,电动车主的行为不但属于正当防卫,而且可能构成特殊正当防卫。1997年刑法修订增设了特殊正当防卫(无限防卫权)的规定,目的就是强化正当防卫权,鼓励公民勇于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特殊正当防卫仍是正当防卫,但有个前提条件,即不法侵害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并通过列举方式对严重暴力犯罪进行限制,防止随意扩大特殊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结合本案,宝马车主因行车问题持刀追砍他人,可以认定为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行凶行为,具备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

  第三,人非圣人,法律不强人所难。电动车车主面对素不相识的宝马车主突如其来的持刀挥砍,其恐惧之心可想而知。在被动反抗之机拾捡对方刀具实施积极反制,短暂反制时间内,很难要求电动车车主在拾捡刀具后迅速认识到自己接下来行为可能发生的性质变化,很难要求在电动车车主拾捡刀具后迅速摒弃后续的自然使用行为,很难要求智力健全的成年人即电动车车主,在经历巨大恐惧后迅速平息由此引发的愤怒等自然情感。人非圣人,法律不能强人所难,所以基于此时此境,电动车主的行为仍在一般人的反应之中。

(责任编辑: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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