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公布传销新特点:甚至带有邪教特征

[综合] 时间:2024-05-02 00:24:13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8次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针对近期传销猖獗,工商公布工商总局8月18日下午通报,总局至带征目前,传销传统传销正向网络传销转型,新特传销与金融欺诈交织的点甚复合型违法犯罪活动有扩张趋势。部分传销组织甚至通过做一些社会慈善来进一步包装自己。有邪工商总局要求全国的教特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除了打击打着“创业、就业”的工商公布幌子传销外,带有金融诈骗性质的总局至带征网络传销活动也是打击重点。

  工商总局8月18日下午通报,传销在昨日举行的新特全国“打传”会议上,工商总局公布了目前传销活动主要体现出三个特点。点甚首先,有邪传统传销向网络传销转型,教特且常伴生恶性犯罪行为。工商公布其次,以网络为载体,传销与金融欺诈交织的复合型违法犯罪活动有扩张趋势。再次,网络传销涉众面巨大,有的甚至具有邪教特征,对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危害。

  国家工商总局通报了网络传销的形成演变过程。一是策划宣传期。通过互联网、移动终端等媒介开展宣传洗脑,博取逐利者的眼球,等待投机者上钩。二是扩展蔓延期。传销组织在各地大量成立网点或分公司,大肆扩张。三是投机回报期。早期传销参与者获得了丰厚的所谓投资回报。传销组织者风头正旺,甚至通过做一些社会慈善来进一步包装自己,极具欺骗性。四是资金断裂期。众多参与者发觉上当受骗,资金受损,举报不断,组织者可能卷款跑路,也可能在被查处时煽动策划聚众闹事,转嫁矛盾。

  工商总局要求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针对两个重点开展打击,一是打着“创业、就业”的幌子,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的传销活动,二是带有金融诈骗性质的网络传销活动。

  对于部分直销企业引入电子商务、应用互联网+、微信圈销售或通过网络发展会员等所谓的新型“网络直销”经营模式,管理部门要认真研判,积极加以引导和规范。对于利用“网络直销”模式涉嫌传销的直销企业要及时进行提醒、告诫、预警。对于个别直销企业假借“网络直销”的名义,搞所谓的股权激励、资金盘,甚至涉嫌违规直销、传销、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要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

  据国家工商总局不完全统计,2014-2016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传销案件6125件,涉案金额40.89亿元,罚没金额5.01亿元,移送司法机关226件、1520人。截至今年6月,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无传销城市”认定工作。(记者 张鑫)

原标题:工商总局公布传销新特点:甚至带有邪教特征

(责任编辑:休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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