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王涛博士”打着“高科技产品”等幌子诈骗老年人钱财

[百科] 时间:2024-04-29 05:41:0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23次

原标题:这个“王涛博士”打着“高科技产品”等幌子诈骗老年人钱财

在6月30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王涛博士“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长春市两级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的个打3个典型案例,揭示犯罪手段,着高诈骗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提醒,科技提升老年人防骗意识。产品财

典型案例一

基本案情:

以赵某为首的等幌诈骗团伙,利用“王涛博士”虚假身份,老年通过微信对糖尿病病人进行线上诊断,人钱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王涛博士向被害人兜售自制保健品。个打同时,着高诈骗以加入红十字会可以免费买药、科技购买药品金额达到一定数额可以全额返款以及公司为照顾老年人组织优惠活动等借口,产品财诱骗被害人缴纳所谓的等幌“会费”“保证金”“ 税费”和“药费”。自2020年1月7日至2021年3月25日,老年该团伙共计诈骗被害人119人,诈骗金额2,177,837元。经侦查机关工作,核实46名被害人,其中28人为老年人。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马某等六人为实施诈骗犯罪形成固定犯罪团伙,该团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老年病患群体作为诈骗对象,以虚假的医疗博士身份,虚构能够为被害人提供治疗慢性病药物并通过交纳“会费”“保证金”等方式,利用电信网络实施诈骗,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各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主动上缴部分赃款,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应对整个诈骗团伙实施犯罪承担责任,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故以诈骗罪判处赵某等六人九年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依法追缴各被告人违法所得,退赔各被害人。

典型意义:

被告人抓住老年人身体健康状况不佳,患有老年疾病,对自身健康关注度高等特点,虚构医疗博士身份,打着“高科技产品”“包治百病”等幌子进行虚假宣传,兜售自制保健品,并诱骗老年人缴纳所谓的“会费”“保证金”等费用,从而诈骗老年人钱财。在此提醒老年人朋友,患病务必前往正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切勿轻信偏方、神医、神药。

典型案例二

基本案情:

2018年4月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王某某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某农业发展公司内,以参加舞蹈比赛可以赢取奖品、奖金及参与投资可以得到高额返利及农副产品为名,向不特定公众147人吸收资金997,861元,除返还少量资金外,造成经济损失893,746元,147名集资参与人中老年人人数为144人。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王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所犯罪行,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故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依法追缴王某某违法所得,退赔各集资参与人。

典型意义:

本案发生在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内,该犯罪场所吸引的绝大多数参与人为老年人,被告人利用老年人防范意识差、辨识能力弱的特点,以获取奖品、高额返利为诱饵,诱导老年人参与投资,损害众多老年人的财产权益。人民法院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坚决守住老年人的“钱袋子”。

典型案例三

基本案情:

陈某、张某、姜某、朱某某等四人为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销售总监、团队负责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通过签订《债权转让及受让协议》《收款确认书》等方式向包括大量老年人在内的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八千余万元。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张某、姜某、朱某某等四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共同犯罪中,陈某、张某、姜某、朱某某均系下属分公司人员,系从犯,且均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故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陈某等四人二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同时责令四被告人在其违法所得范围内承担退赔责任,继续追缴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

典型意义:

被告人组织人员在老年人相对集中的超市、农贸大厅、生活小区发放公司印制的宣传单和名片,宣传、销售公司理财产品,通过在报纸和电视上做广告,组织投资群众开展采摘、抽奖、聚餐及周年庆典、年底答谢等活动,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老年人投资,给众多老年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此提醒老年人朋友,要提高防范意识,增强防诈“免疫力”,切勿轻信高额回报,多与家人商量,避免上当受骗。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郭雍皓 文/图

(责任编辑: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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