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印发《中国(延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综合] 时间:2024-04-29 15:07:02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知识 点击:25次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延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的陕西省政商务试验施方通知

延安市人民政府,省委网信办、府印发中省发展改革委、国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跨案省财政厅、境电省交通运输厅、综合省商务厅、区实省市场监管局,陕西省政商务试验施方省税务局、府印发中西安海关、国延省邮政管理局、安跨案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陕西省分局)、境电陕西银保监局:

《中国(延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综合现印发给你们,区实请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政商务试验施方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8月11日


陕西省人民政府官网截图

中国(延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在雄安新区等46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函〔2020〕47号)精神,为加快推进中国(延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合试验区)建设,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发挥跨境电商独特优势,统筹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创新驱动与规范发展相结合,坚持开放合作与转型升级相结合,坚持相对独立与融合发展相结合,以新业态新模式助力外贸发展,逐步建成具有区域和产业特色的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助力我省大力发展“三个经济”、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大格局、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

二、发展目标

依托延安新区、延安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等园区,以B2B(企业对企业)模式为发展重点,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进一步扩大出口,逐步规范进口;以B2C(企业对消费者)模式作为有益补充,助力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将延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打造成进出口商品集散交易示范区、对外贸易转型升级试验区、监管服务模式创新探索区、内外贸融合发展实验区,扩出口促转型,扩进口促消费。

到2021年末,建立推动延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综合保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产业特色鲜明、配套服务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力争用3—5年的改革创新试验,将综合试验区打造成为陕甘宁蒙晋跨境电子商务产业聚集中心、创新创业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多点合作,建成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跨境电子商务聚集区和产业示范区。到2025年,全市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达到100亿元,跨境电子商务B2B占比达到70%。引进国内排名靠前的网络平台企业5—10家,培育知名跨境电子商务经销企业50家以上,形成良好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体系。

三、实施步骤

综合试验区建设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2020年10月至2021年年底),以延安新区为重点,建设综合试验区先行示范区,建成综合试验区线下产业集聚平台,建立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综合保障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产业特色鲜明、配套服务完善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第二阶段(2022年起),进一步完善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和综合保障服务体系,逐步将延安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和其他条件成熟的开发区、园区或电商小镇分批纳入综合试验区范围,逐步形成覆盖全市、辐射西北、面向全国的一区多园、多点联动、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的全域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格局。

四、主要任务

结合延安实际,加快推进综合试验区建设,积极构建两平台六体系,着力在健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力争在2021年6月底,综合试验区运营前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完成,2021年7月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一)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下产业平台。按照“一区多园、多点联动”思路,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布局规划,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加快申报筹建延安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中国(延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提供承载基础。重点建设集保税进口、特殊区域出口为一体的多功能区域,支持发展网购保税进口业务和企业对销售商对消费者(B2B2C)出口业务。逐步完善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同步推进延安高新区保税仓建设、南泥湾开发区展示区及各县(市、区)准备承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部分功能的园区建设,形成“一区多园、多点联动、协调发展、优势互补”的发展局面。

(二)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按照国家“单一窗口”标准规范,依托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在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通关监管服务等功能基础上,进一步叠加税务、外汇、邮政、金融、商务、交通、信用保险等多位一体的信息化政务服务,通过集成在线通关、出口退税、支付结算、小额融资、物流、信用、统计、风控等多种服务,实现延安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登记备案、商品备案、免税管理、B2C、B2B、快件及邮件进出口统计、出口退换货等功能,形成“一点接入、一站服务、一平台汇总”。

(三)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息共享体系。依托延安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电子单证的数据交换与共享标准,促进业务流程数据依法有序流转与共享,实现企业“一次备案、多主体共享、全流程使用”。加快延安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与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平台和企业的数据交换共享,推动监管流程无缝衔接,依法依规实现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口岸管理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为跨境电子商务信息流、资金流、货物流“三流合一”提供数据技术支撑,促进综合服务向高价值提升。

(四)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金融创新业务,鼓励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机构、第三方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之间开展合作,为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提供在线支付结算、在线融资、在线保险、在线退税等完备便捷、风险可控的一站式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本币优先”原则,开展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创新发展的金融服务业务,推出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贸易融资产品,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优质支付和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五)建设跨境电子商务智能物流体系。在保税物流中心(B型)、延安国际机场、铁路北站口岸、国际邮件监管中心、包茂高速、青兰高速、浩吉铁路等特定区域内和有条件的区域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开通延安机场国际货运定期航线,推进多式联运和空空联运,构建高效通畅的跨境电商航空物流通道。争取中欧班列延伸至延安北站和青化砭物流园区、南泥湾开发区物流园区,打通“一带一路”陆路物流通道。积极开通延安国际邮件互换局和国际小包、快件集中收寄点。加快建设国际邮件快件监管中心。逐步完善口岸物流服务通道,积极引进国际大型物流货运企业,提升国际物流货运保障能力。支持物流快递企业与跨境电子商务仓储物流中心业务对接,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与国家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对接,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构建互联互通、衔接顺畅、优质高效的跨境电子商务智能物流体系。

(六)建设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以申报清单、平台数据等为基本依据,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主体信息、电子合同、电子订单等标准格式及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商品和物品的简化分类标准,建立规范、全面的跨境电子商务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统计。延安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开发跨境电子商务B2B进出口、零售出口及无票免税、邮件快件、保税进口统计模块。海关、商务、统计部门联合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试点,完善统计方法,建立跨境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

(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体系。依托延安市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和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数据库,提供电商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记录查询、商品信息查询、货物运输以及贸易信息查询等信用服务。建立监管部门信用认证和第三方信用服务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记录和积累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交易平台、物流仓储企业及其他企业基础数据。加强政府部门、平台企业、银行、征信机构等协作,依法依规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信用数据交换与共享。

(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数据资源安全管理体系和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立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风险预警处置机制、风险复查完善机制,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税收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有效防范交易风险。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和商品溯源数据库,汇聚生产、交易、通关、物流、支付、结算及评价等综合信息。开发“跨境电子商务始发地溯源系统”,采信经认可实验室的检测结果,推动“境外预检+溯源”模式,实现验放分离、全程追溯、快速通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试验区建设由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延安市政府具体组织实施。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商务厅)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督促指导延安市精心做好综合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综合试验区建设涉及的重要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要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落实责任分工。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工作计划,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政策资金支持,及时报告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建立横向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加快推进综合试验区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加大政策扶持。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大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力度,鼓励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及时研究出台支持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具体创新举措,抓紧形成一批制度创新清单,对综合试验区试点区域内投资建设的保税仓、海外仓、体验店、服务平台、综合服务体系等重大建设项目以及跨境电商产业园、跨境电商优秀创新企业给予相应支持。

(四)加强安全防范。在保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易安全、国门生物安全、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和有效防范交易风险的基础上,坚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同时要做到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试验风险,为综合试验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更好地促进和规范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壮大。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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