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队女子图像成热销车贴 这种行为涉嫌侵权

[知识] 时间:2024-04-29 23:28:16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80次

近日,插队车贴“两女子插队被制止当场发飙”的女图事情引发热议,两个人的像成嫌侵头像也被做成讽刺漫画、表情包不断流传,热销还有商家将两个人的种行漫画头像做成车贴售卖。有律师表示,为涉这种行为已经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插队车贴侵权。

  在浙江一景区的女图检票口,两名女子在排队过程中和一名男子因为是像成嫌侵否插队发生了争执。随后,热销年轻女子因情绪失控对男子喊叫。种行这一视频被传到网上后,为涉“我就要插队,插队车贴我们不是女图好惹的”等词条冲上热搜,引发关注和讨论。像成嫌侵

  随着该事件关注度提高,一些商家将两个人的头像做成漫画车贴售卖。在“淘宝”平台上搜索“插队”“车贴”等关键词,有超过30家店铺在销售以两个人的漫画图为主题的汽车贴纸,贴纸上还配文:“不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告诉你我最讨厌两种人,一是插我队的,二是不让我插队的。”

  一家店铺的客服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做车贴也要紧跟热度,比如之前《狂飙》电视剧热映时,店里推出的“老默我想吃鱼了”等车贴热销;大熊猫“丫丫”备受关注时,店里又出了“丫丫我们等你回家”的车贴。这次借着插队事件的热度,新的车贴一天就卖出去了十多个。

  对此,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律师彭艳军解释,有网友认为车贴上用的是漫画,不是当事人的照片,不会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民法典》第1018条明确规定:具备可识别性的侧脸、背影、漫画等均可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这两个人的卡通漫画已经具备明显的可识别性,因此属于肖像权的保护范畴。

  彭艳军认为,《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无论漫画车贴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均涉嫌构成对两人肖像权的侵权。

  大家应理性看待这一事件,对不遵守社会规则的愤怒完全可以理解,但做成漫画车贴,形成“人人喊打”的网暴之势,实属不妥。

北京晚报记者 褚英硕


(责任编辑: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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