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自媒体造谣传谣,平台也要承担责任

[综合] 时间:2024-04-29 17:03:17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热点 点击:12次
据央视新闻,公安公安部今天(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部自通报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成效情况。媒体针对当前一些自媒体人员在“流量经济”的造谣驱动下,为了短时间内获得巨大流量,传谣不惜以身试法,平台编造网络谣言的也承违法行为,公安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担责不仅要追究违法人员的公安责任,也要严肃追究网络谣言发布传播的部自相关方责任

近年来一些“网络水军”为牟取暴利恶意炒作相关事件,媒体成为网络谣言滋生扩散的造谣幕后推手。今天的传谣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相关负责人也就“网络水军”在造谣传谣违法犯罪活动中有哪些表现形式,平台公安机关将如何打击这一类犯罪行为回答了记者提问。也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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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造谣传谣 平台也要承担责任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副局长李彤介绍,当前一些自媒体人员在“流量经济”的驱动下,为了在短时间内获得巨大流量,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公众的焦虑、宣泄、同情弱者、围观猎奇等心理,搬运加工、二次创作、东拼西凑、张冠李戴甚至直接造谣,挑动网民情绪、撕裂社会共识、污染网络生态,必须坚决依法打击

比较典型的是广东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陈某某“自编、自导、自演”编造“被绑架索要50万赎金”案件。在这起案件中,陈某某为吸引流量,让自己的网络视频账号迅速涨粉,遂在广东深圳某地自编、自导、自演了“自己被绑架”的剧情,并配发“索要50万元赎金”的文字,相关视频发布后迅速引发大范围传播扩散,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目前,深圳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对其造谣网络账号采取禁言措施。

同时,公安机关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网站平台监管,不断健全完善自媒体行业准入、内容审查、责任追究等机制,完善监测、发现、辟谣、处置全流程工作规范,严厉整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平台和账号,严肃追究网络谣言发布传播的相关方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公安机关综合采用多种监管执法措施,督促网站平台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严厉打击“网络水军”造谣传谣行为

据介绍,当前“网络水军”造谣传谣违法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网络水军”团伙公司化运作,运营大量自媒体账号,通过批量编造发布各类虚假文章、视频吸引眼球,引流牟利。

二是部分“网络水军”团伙在热点舆情事件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蹭热点”收割流量,甚至“造热点”,裹挟舆论,误导公众。

三是一些不法分子开设假冒媒体网站和自媒体账号,打着“舆论监督”等旗号,以编发炒作虚假的负面信息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例如,在安徽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一起“网络水军”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组织人员开设多个自媒体账号,大量编发相关企业虚假文章,以负面炒作等方式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共作案100余起。目前,安徽公安机关已对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账号均已关停。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政委孙劲峰表示,公安机关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作案动机、目的和危害,持续分类实施集群打击,严厉打击炮制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网上秩序的造谣传谣人员和借热点话题实施敲诈勒索等“网络水军”团伙,全力挤压其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切实维护网络公共秩序。

专项行动结束后,公安机关针对网络谣言将采取哪些整治措施?

通过对当前查处的网络谣言进行分析梳理,公安机关发现,这些谣言主要分为5个大类:一是“旧谣新传”类谣言;二是热点案事件的伴生谣言;三是利用新技术新应用编造谣言;四是涉校园安全类谣言;五是涉自然灾害类谣言。

在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因素影响下,一些网民极易被谣言信息带偏认知,形成误导信息的“虹吸现象”,客观上助推谣言的传播扩散,个别网站企业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导致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言论大量传播扩散。

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二级巡视员张俊兵表示,目前,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即将结束,为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公安机关已将包括网络谣言、网络水军、网络暴力等网络乱象整治纳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继续开展重点打击治理。下一步,在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违法犯罪的同时,公安机关还将下大力气加强对网站平台的整治工作,严肃追究网络谣言发布传播的相关责任方,特别是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平台和账号将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依法依规铲除谣言滋生的土壤,切断谣言传播链条,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每日经济新闻综合央视新闻

每日经济新闻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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