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或被撤销教师资格_吉林省_给予

[时尚] 时间:2024-05-06 02:08:1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04次
原标题:长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长春撤销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或被撤销教师资格

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发布师德师风建设六项规定,加强建设教师教师吉林明确体罚学生、师德师风省有偿补课等行为的职中资格处理。

新京报讯(记者吴苹苹)9月13日,小学吉林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吉林教育”发布通知称,有偿予吉林省长春市教育局于近日发布师德师风建设六项规定。补课

根据通知,或被师德师风建设六项规定中的长春撤销首项规定为,体罚学生和侮辱、加强建设教师教师吉林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师德师风省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职中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小学记过、有偿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补课开除等处分。

同时,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并责令退还或上缴违规收入。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并责令退还或上缴违规收入。

针对有偿补课,通知提到,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并责令退还或上缴违规收入,取消教师个人获得的相关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直至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与此同时,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并责令退还或上缴违规收入,取消教师个人获得的相关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直至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此外,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等处分,并责令退还或上缴违规收入,取消教师个人获得的相关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直至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付春愔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责任编辑:探索)

梅大高速上的三个英勇瞬间皇家蘇斯達 對 拉斯彭馬斯
相关内容
精彩推荐
热门点击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