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集中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首案:企业当天付赔偿款

[焦点] 时间:2024-04-17 16:46:39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娱乐 点击:129次

原标题:粤东集中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首案:企业当天付赔偿款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31日通报,粤东经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集中某制衣洗染厂当天按照治污成本两倍的管辖公益标准,支付赔偿款42.8万元。环境至此,民事粤东地区集中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后的诉讼首案首案画上了句号。

今年7月8日,企业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汕头市某制衣洗染厂偷排废水造成环境污染,当天要求该厂承担环境污染修复费用。付赔案件审理中,偿款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该厂所排放生产废水进行鉴定,粤东结合自来水用水量及在线监控排水量明细计算废水排放量,集中确定其多次超标排放生产废水,管辖公益导致水质恶化,环境破坏河流生态。民事研究所按照治理污染成本两倍的标准,计算污染造成的损失数额。

制衣厂对研究所鉴定结果表示认可,并愿意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在汕头中院的主持下,检方与该厂负责人达成调解协议,制衣厂赔偿全部环境损失,当日即支付了全额赔偿金。

据了解,今年起,广东法院立足服务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结合全省河流流域分布,增加汕头等地法院集中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汕头中院集中管辖汕头市、梅州市、潮州市、揭阳市辖区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实行“三审合一”制度。 【编辑:苏亦瑜】(苏亦瑜)

(责任编辑: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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