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补充资本在行动 又一只保险公司永续债成功发行

[娱乐] 时间:2024-04-19 07:42:35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百科 点击:197次
证券时报 记者 邓雄鹰

  继泰康人寿后,险企行动行又有一只保险公司永续债成功发行。补充保险

  12月1日,资本债成太保寿险2023年第一期永续债成功发行,又只永续发行规模、公司功发行利率分别为120亿元、险企行动行3.5%。补充保险这一利率也比稍早前发行的资本债成泰康人寿永续债低了20BP(基点)。

  承销阵容堪称豪华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又只永续也被称为“永续债”,公司功指发行没有固定期限、险企行动行含有减记或转股条款、补充保险在持续经营状态下和破产清算状态下均可以吸收损失、资本债成满足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又只永续资本补充债券。

  10月23日,公司功太保寿险获批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

  在永续债的发行节奏上,太保寿险选择了分期发行。此次基本发行规模为100亿元,附不超过20亿元的超额增发权,债券期限5+N年,发行人主体评级和债券评级均为AAA级,询价区间为3.2%~4.0%,起息日为12月5日。

  12月1日,“23太保寿险永续债01”发行成功,发行规模120亿元,发行利率3.5%,发行期限5+N,认购倍数为3.19倍。

  证券时报记者根据Wind数据统计发现,9月下旬、10月中旬,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各300亿元永续债的发行利率分别为3.37%、3.42%,两者主体评级和发债评级均为AAA。这意味着,太保寿险首期永续债的发行利率仅略高于同类银行永续债。

  “永续债毕竟无到期日,对投资人来说风险更大,因此会期待利率更高些。保险公司刚刚试水这个领域,3.5%的利率比邮储银行永续债高了一点,还是挺不错的。”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对于发行永续债的目的,太保寿险称,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发行人核心二级资本,提高发行人偿付能力,为发行人业务的良性发展创造条件,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太保寿险首期永续债的承销阵容堪称豪华,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为中金公司,另一牵头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联席主承销商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和浦发银行。

  发行资料显示,2023年1~6月,太保寿险实现营业收入758.18亿元,保险服务收入428.65亿元,净利润140.23亿元;截至2023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为1.87万亿元,总负债为1.76万亿元,股东权益为1157.55亿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7%、112%。

  保险公司永续债起势

  对保险公司来说,永续债是一个新增的资本补充工具。2022年偿二代二期规则开始实施,对于寿险公司核心资本的认定趋严,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尤其是核心偿付能力出现大幅下滑。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从2021年末的220%大幅下降至126%,其中人身险公司该项指标降幅尤为明显,从212%下降至109%。

  尽管距离监管要求的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仍有一定安全空间,但保险公司补充核心资本的压力开始不断上升。

  为完善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机制,提高保险业风险抵御能力,保护投资者利益,2022年8月中国人民银行和原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即永续债。根据规定,保险公司可通过发行永续债补充核心二级资本,永续债余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

  今年11月,泰康人寿发行了第一只上市保险公司永续债。9月13日,泰康人寿获批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11月7日,泰康人寿永续债首期发行了50亿元,票面利率3.7%,发行期限5+N。

  除了泰康人寿和太保寿险,更多保险公司永续债的发行已在路上。

  11月21日,人保健康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复,同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5亿元;11月27日,农银人寿也获批公开发行不超过20亿元的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从投资角度来看,永续债存在不赎回风险,且有较其他债券资本占用更高、性价比下降、初期市场成交活跃度偏低等问题,市场需求并不算太旺盛,但基于当前“资产荒”环境下优质品种较少,以及金融机构互相支持等考量,大型保险机构发行永续债具有一定优势。

  资本补充债也频频热身

  除了永续债,保险公司还纷纷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以补充资本。

  与保险公司永续债一样,资本补充债也可用于满足资本补充需求,提升险企偿付能力,但永续债和资本补充债在补充资本类别、发行主体、减记和转股条款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7月12日,新华人寿获批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200亿元;8月25日,建信人寿获批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40亿元;10月10日,阳光人寿获批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120亿元。

  最近的消息是,中国人寿11月29日公告称,为应对潜在的资本波动风险,持续保持偿付能力稳定与充足,中国人寿拟在境内一次或分期发行总额不超过350亿元资本补充债券,该等境内资本补充债券所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公司附属一级资本,支持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责任编辑:张文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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