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受灾影响较大 职工可全额提取公积金

[时尚] 时间:2024-04-29 20:46:50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186次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宋亦桐)为帮助受灾情影响的北京企业和缴存职工共同渡过难关,8月7日,受灾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帮扶救助受灾企业及缴存职工给予阶段性支持措施的影响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表示,受灾情影响较大、较大积金导致急需大额资金支出的职工缴存职工,可全额提取本人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可全应对暂时生活困难。额提

  例如:王先生家住门头沟区,北京受灾情影响,受灾房屋破坏严重,影响急需大额资金支出。较大积金王先生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目前账户余额为9000元。可全经王先生居住地所在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乡镇政府出具情况说明,额提证明其受灾情况严重,北京则其本人在2023年8-12月期间,可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情况说明,前往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提取,提取金额最高为8990元。

  针对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灾情发生后自有住房暂不具备居住条件,需要租赁住房并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通知》规定,每月提取限额为实际月租金,不受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限制,不受本人及配偶在北京无自有住房限制,不受月缴存额限制。

  例如:李先生自有住房位于房山区,受灾情影响,房屋破坏严重,暂时无法继续居住,故李先生在2023年8月租赁了一套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住房暂时居住,租赁期到2023年12月,月租金为7000元。李先生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度为3000元。经李先生居住所在区政府相关单位或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证明其受灾情况的,其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情况说明、租房合同(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租房发票前往公积金中心柜台办理提取,每月提取限额为7000元。

  受灾情影响,借款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怎么办?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受灾情影响的缴存职工、一线抢险队员、水务工作者、基层干部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本人提出申请,提交街道乡镇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并核实无误后,可不作逾期处理,不收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可按规定申请延长其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如逾期记录已上报征信部门,予以更正。

  例如,2023年7月31日,借款人张女士所住地区受百年来特大暴雨侵袭,居住地区已被洪水淹没,导致其无法在还款日前去银行办理存款业务,从而出现贷款逾期情况。针对张女士的具体情况,根据文件规定,经其本人申请公积金中心与其所在街道进行联系核实后,可对其逾期还款情况作相应调整,其逾期记录可以修正,同时,对已经上传的征信逾期信息进行调整,不让借款人因灾情影响还款额外产生征信失分。

  不过需要关注的是,虽然阶段性支持措施期间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但借款人仍需偿还此期间内的还款本金及利息,月还款义务不会终止。如借款人在阶段性支持措施终止时仍未正常还款的,未偿还部分将在措施终止后开始计收罚息,因此建议借款人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合理安排每月的还款计划。

  缴存比例方面,《通知》强调,受灾情影响,无法按此前确定缴存比例缴存的单位,可根据经营情况自主调整缴存比例,最低可调整至5%。调整缴存比例后缴存仍有困难的单位,可向公积金中心出具补缴承诺和补缴计划,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允许单位职工正常申请提取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断缴影响。

  据悉,阶段性支持措施适用范围为受到涉雨涉汛灾情影响,存在困难的缴存企业和职工;受灾情影响一线抢险队员、水务工作者、基层干部等,阶段性支持措施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进一步体现了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公积金惠民导向的特征,尤其是针对受灾影响的职工群体,在公积金提取和租房方面给予了积极的支持,也体现了该政策保障民生的导向。

责任编辑:何松琳

(责任编辑: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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