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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将引入区议员履职监察机制

[热点] 时间:2024-04-29 20:16:28 来源:蓝影头条 作者:休闲 点击:98次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中评社 卢哲摄)
  中评社香港5月3日电(记者卢哲)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5月2日公布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港府特区政府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介绍,将引监察机制重塑后的入区区议会为区议员提供的酬金、各项津贴、履职营运开支偿还款额等,港府将维持在现时相若水平;将引入区议员履职监察机制,将引监察机制对一些行为表现不符合公众期望的入区区议员启动调查,加强对区议员工作的履职问责性和工作的透明度。  当日下午,港府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就完善地区治理建议方案举行记者会,将引监察机制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入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履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和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出席。港府  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介绍,将引监察机制在重塑后的入区区议会,为支持区议员可以履行各项地区工作,为区议员提供的酬金、各项津贴、营运开支偿还款额等将维持在现时相若水平。  麦美娟表示,地区治理工作的目标是要令市民能够得益,所以希望区议会能够好好掌握地区脉搏,亦可以加强统筹协调地区事务。“如何令市民直接得益呢?当然就是要有一个履职尽责的区议会。这不单是让市民在选举时行使投票权,更重要是在区议员任期内,每一个区议员都履职尽责服务市民,以及收集和反映他们的意见。”麦美娟表示,因此引入区议员履职监察机制,对一些行为表现不符合公众期望的区议员启动调查,加强对区议员工作的问责性和工作的透明度。  据悉,该机制会由民青局(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在接收到当区区议会主席,或当区区议会动议后,启动“监察委员会”制度,透过“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按调查建议对有关区议员作出处理。若涉事区议员认为处理不公,可向政务司司长提出上诉。民青局局长将制订公开的行政指引,说明区议员应有的表现,以及列出负面行为清单,具体说明哪些行为或构成展开调查的理由。

(责任编辑:时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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